如今,大街上穿着校服卿卿我我的少男少女似乎多了起来。有人在百度“90后吧”中发帖说:“‘90后’是早恋的一代。”在感叹今非昔比的同时,人们也不免担忧:面对俨然越来越早的“早恋”,我们能若无其事吗?
黑龙江就看不下去了。8月20日,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明文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早恋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
通过具有法律效用的条例来“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早恋影响的做法,产生了轰动效应。有人认为此举有点儿“大炮打蚊子”了。
“黑龙江怎么不在医疗改革中走在前面,不在解决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保障里走在前面,而是选择了擎起道德的大旗,在制止早恋上走在前面?”校内网一名网友发帖质疑,黑龙江的做法似有炒作之嫌。
还有人把矛头指向《条例》的执行问题。搜狐网网友问:“怎么界定早恋对象和正常的朋友呢?男女学生常常在一起算不算?牵手算不算?”
但争议最大的,还是“该不该制止早恋”的问题。搜狐网上一名哈尔滨市网友,显然支持黑龙江的这项条例:“现在十四五岁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恋爱吗?万一出什么事儿还了得?”但一名网易网友反驳说:“请看清楚是早恋,而不是未成年人性行为,这是有区别的!爱慕、爱恋是人之常情,对异性的朦胧好感和对异性身体的好奇,是一个人必经的阶段,是不可能制止的。我倒认为,从塑造一个人完善的情感角度来说,早恋不是什么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