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公布了松下、三洋并购案的审查结果,经过双方今年8月后的5次商谈,10月22日松下电器提交了最终救济方案,商务部认为这些救济方案实施后将可以消除这次并购对中国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于是在中国获得了“有条件通过”。
据了解,2009年1月21日,中国商务部收到松下并购三洋申请,由于申报材料不完整,直到5月4日商务部予以立案,开始初审。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初审中,商务部反垄断局认为此项收购导致合并后的新企业在某些重合产品市场的份额明显增高,市场结构将发生实质性改变。这些重合产品指的就是松下和三洋的电池产业,包括硬币型锂二次电池、民用镍氢电池和车用镍氢电池。相关数据显示,合并后松下公司将分别占据上述前两种产品61.6%、46.3%的市场份额。
10月22日松下和三洋对此提交了最终的救济方案:新公司将在合并6个月后剥离三洋公司目前全部的硬币型锂二次电池业务,剥离三洋公司或松下公司其中一方的民用镍氢电池业务。
商务部对此的认定是,“这些救济方案实施后将可以消除这次并购对中国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10月30日获得“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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