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卫生部发布《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网指导》)。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并没有舆论此前热议的“网瘾标准”,甚至还否定了网瘾的存在。同时,《上网指导》高度评价了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巨大作用和意义,认为问题的实质是少数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而出现身心健康问题。
关于什么是网瘾、如何界定网瘾,去年有过引发很大争议的“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连续超过3个月”的提法。此后出现山东临沂杨永信电击治疗网瘾、广西戒除网瘾训练营教官打死营员等事件,更使得网瘾标准成为触动社会神经的热门话题。
前天,卫生部出台的“网瘾标准”可能会让很多以网瘾治疗为业的机构、专家失望,因为它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取代了“网瘾”。
根据《上网指导》,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出现“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身体发育和健康受损,现实人际关系恶化”等表现时,就可以认为是“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还给出了6条参考标准。而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判断,需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出。
6条标准界定“网瘾” 禁止体罚封闭等方式治疗
未成年人符合以下情况时,家庭应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求助:
1.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
2.经常想着与上网有关的事,回忆以前的上网经历,期待下次上网。
3.多次对家人、亲友、老师、同学或专业人员撒谎,隐瞒上网的程度,包括上网的真实时间和费用。
4.自己曾经做过努力,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有成功。
5.若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怒和厌烦等症状,上网可以减轻或避免这些症状。
6.尽管知道上网有可能产生或加重原有的躯体或心理问题,仍然继续上网。
卫生部否定了把网瘾当成病的治疗方式。“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严禁体罚。”
对网络使用失调的未成年人,《上网指导》建议,不要随意谴责,甚至打骂他们。家长也不应让他们戒网,而应该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综合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