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发布新闻,称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其中一人被骗327万元
包 力
【本报讯】(记者 包
力)昨天,福田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办案检察官介绍说,福田区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其中一名被害人被骗327万元。
去年4月起,刘某某伙同刘晓某(另案处理)以南山区大冲村573栋901房为窝点,购买100余部手提电话及电脑、手机卡,利用电脑通过手机24小时群发内容为“把钱直接打入××(银行账号),账户名××”的短信,长期进行诈骗活动。同年8月2日22时,刘某某及刘晓某在福田区新洲九街福昌苑首层招商银行门口柜员机取诈骗所得钱款时,因形迹可疑被银行值班保安员发现,刘某某被抓获,刘晓某逃离现场。经查,刘某某及刘晓某诈骗王某、佘某某、崔某某、阎某某等11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651350元。2009年3月16日,刘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福田区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2007年,该院共受理诈骗类案件94件;2008年,此数据则为107件;今年截至目前,已达143件。前几年,电信诈骗每年只有几件,而今年猛增至20件74人,增速较其他诈骗犯罪类型更为明显。
电信诈骗案主要是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电话诈骗近期多发案件,主要是犯罪分子冒充执法部门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市民电话欠费或银行账户处于不安全状态,需要对银行账户保护或监管为名,欺骗市民转账。今年共受理此类电话诈骗9件41人,占电信诈骗案件数的45%。网络诈骗有8件30人,占电信诈骗案件数的40%。
团伙作案特点明显,三人以上重大团伙性案件有7件,占电信诈骗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如一团伙电话诈骗案件有15名嫌疑人(其中9人为台湾人),一团伙网络诈骗案件有19名嫌疑人。
一年来,福田检察院受理的电信诈骗案损失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在洪某某等8人电话诈骗案中,多名被害人报案称被骗共计500余万元,其中我市一名被害人就被骗327万元。在苏某某等15人电话诈骗案中,被骗涉案金额更是高达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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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信诈骗目前尚有难度
犯罪手段隐蔽指证犯罪困难
在电信诈骗案中,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根本不见面,使用的银行账户或手机号码一般用一次或较短时间就丢弃不用。在团伙犯罪中,多数成员间并不熟悉,一般都使用绰号或假名称呼,犯罪分子之间多是单线联系。这导致公安机关很难一网打尽涉案人员,即使全部抓获也难以相互指认。此外,因有不同取款团伙,又通过层层转账,究竟最后有多少被骗款为在案嫌疑人所为,往往难以认定。
被害人分散办案协作困难
以跨境电话诈骗为例,诈骗直接实施者均在境外,取款人虽在境内,但其活动区域主要分布在福建的厦门、福州、泉州,以及广东省内的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还有贵州、重庆、武汉等地。被骗的被害人更是遍及深圳、广州、上海等数个省市。这导致报案分散,取证困难,费时费力。
多层转账异地取款
犯罪嫌疑人在多处异地银行伪冒他人多头开户,利用网上银行签约客户的远程转账、多层转账功能,异地作案、异地取款,使得钱款去向难以查清,侦查取证成本增加,追赃控赃的效果也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