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不少群众反映,称有不明身份的人以来电或录音电话的形式告知其被起诉,须到佛山法院收取传票,逾期不收取,后果自负等,来电并未说明是佛山中院还是所辖基层人民法院。佛山中院提醒市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采用电话通知,通常会告知具体法院和联系人等。
据中院介绍,以来电方式告知的电话号码一般很长(曾有群众反映某宗来电号码为:000190886212),回拨后无人接听;以电话录音方式告知时,电话指引回拨“9”查询相关情况,拨打后又被告知拨打83208724查详情,拨打该电话后传出“欢迎致电200卡,该电话收费每分钟1元”的录音,后自动中断。佛山中院及所辖基层院并未使用过该电话,且经核实,本院并无受理该类电话所称的有关案件。
针对上述现象,为防止群众上当受骗,佛山中院特作如下提醒:本院送达的传票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采用电话通知,通常会告知具体法院、联系人、对方当事人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有关情况,且不会涉及任何与费用有关的事项,如有群众再次接到前述类似电话,可向中院信访科电话咨询(0757—82631875)或直接报警。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