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杰通讯员薄士德)在京分别开旅店、网吧的夏某、史某二人在所共用的电表上动手脚,一年多时间偷电35万余度,总价值近30万元。昨天丰台警方披露,他们会同市局刑侦总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将二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今年5月7日,丰台公安分局接到市局刑侦总队通报,丰台镇新华街地区2009年以来供电量与电费收入差距较大,怀疑该地区有人偷电。
警方调查到新华街一里时发现,旅店和网吧共用的一个电表箱处的铅封被人动过。而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测发现,在去年年初,电表内被人私自动了手脚,截止到5月7日当天导致少收电量35.6044万千瓦,造成直接损失电费29.2312万元。
侦查员立即对旅店老板夏某及网吧老板史某分别展开调查,二人交代,2008年12月底,一名青年男子主动登门告诉二人,只要给6000元好处费,就可以在电表上做手脚,这样可以少交电费。在收到钱后的当天晚上,该人偷偷对电表进行了改动,导致两家电费下降了一半多。
目前,涉嫌盗窃的夏某、史某已被丰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捕改动电表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