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收费“闹剧”大揭秘》上篇:反盗版何以成了“超级生意”?

传说中年挣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李智勇

网尚董事长黎锋发给内部员工的邮件截图表明,宣传中的李智勇年收入1000万元是个谎言,华南公司出现巨额亏损表明商业维权不是赚钱的工具。

网尚业务在广东遭禁的文件
首席记者 孙斌 记者 潘国平 文图
编前
反盗版维权,被宣称为一块价值千亿元、万亿元的超级大蛋糕。于是,一家公司抛出反盗版维权的全新商业模式,一个行业协会也给予支持。于是乎,引得全国淘金者和风险投资家们纷纷投身其中,这是一个财富神话还是一场游戏?本报今天和明天连续推出——《版权收费“闹剧”大揭秘》
核心提示
要是有人跟您说,有个全新的商业模式,让您每年稳赚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您是掏钱跟他干,还是一笑了之?不过,目前全国各地还真有不少人备足银子纷纷加入或准备奔向这个“钱途”无量的商业模式。那么,这个商业新宠,是暴富良机还是疯狂的冒险之举?记者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调查,试图为你揭开它的神秘面纱。
反盗版维权变成超级生意?
唾手可得上千万不是梦?
进入3月份以来,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尚)“反盗版维权”商业模式在全国发飙。这一全新商业模式称,能让您轻而易举赚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创富神话的主角李智勇,是网尚招商宣传的活教材。
网尚2004年由美国IDG投资设立,号称“中国最大的数字娱乐内容服务提供商”,拥有国内外主流影视娱乐节目的版权。其推出的全新商业模式是,授权代理商以“反盗版维权”为手段,达到推进正版的目的。要获得在100家网吧反盗版的授权,需交30万元保证金;获得省会城市的城市维权授权,需要缴纳200万元保证金。成为维权代理商后,可获得网尚拥有版权的影视内容在当地酒店、KTV、茶馆、网络的维权权利。而反盗版维权的收益,扣除成本后,由网尚、代理商和律师三三分成。
这样一个“反盗版维权”商业模式究竟是如何让人暴富的?一位代理商让记者观看了年赚千万元的财富故事。故事的主角叫李智勇,2009年7月6日,某著名电视台报道了他“反盗版致富神话”:
8年前,李从湖南临湘农村来深圳打工。只有初中学历、一直靠打工维生的他发现一个赚钱的新行当——“反盗版维权”。
李向网尚缴纳200万元保证金后,获得了网尚影视节目在广东的维权资格。他获得财富的秘诀,是靠批量取证、批量诉讼、规模化维权来降低维权成本,获得金钱如探囊取物。如,他一次性将深圳市84家网吧集中取证准备诉讼,让他没想到的是,还没打官司,绝大多数网吧要求和解,李顺利获得200万元。就这样,一年下来他赚了1000万元。
在这档电视节目中李自述:“假如说网吧,我先是维权2000家,按照我们以前的和解率来说,就按一家赔偿3万元算,2000家就是6000万元,这6000万元当中,我拿到的钱是相当可观的。”报道说,李成为赚钱“偶像”后,北京一位汽车经销商甚至将股票全部清盘,将房产抵押取得贷款,加盟到了这个全新的商业模式。
现如今,网尚不断发出诚邀各地代理商分享万亿市场回报的公告。例如,只要投资30万元~280万元,3~6个月内皆有数倍回报,仅在湖北13个地市,便可催生13个亿万富翁。
在河南,不少律师和投资人接到了网尚招商邀请,并纷纷加盟反盗版维权行业。网尚树起的创富样板是:10个人的网尚河南运营中心,正成长为年收入过亿元的公司。
但是,一位律师说:“感觉网尚是在制造‘华南虎’,看完打工者李智勇一年挣1000万元的节目,我和很多想一夜暴富的人一样热血沸腾。但热血退去,还是有些疑问:按道理,网尚本应该靠卖正版的影视作品来赚钱,却靠卖代理权来赚钱,把风险完全转嫁给代理人,难道这就是推广正版的方式?如果真的是操作简单获利巨大,网尚为何还要把聚宝盆卖掉?”
一位听过招商课的人士说:“根据网尚的商务维权咨询手册介绍,投90万元,几乎不怎么费力年可获得906万元。我本打算卖房卖车筹集资金投入这个行业中,可在洗过冷水澡后,脑子彻底清醒了:这么好的事网尚为什么自己不做?”
怀疑归怀疑。现实是,怀揣着对李智勇的崇拜和对暴富的憧憬,河南一些投资者,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元,正在纷纷加入或正在考虑加入这一全新的商业模式。
反盗版致富是个骗局?
李智勇是个“周老虎”?
“财富新偶像”李智勇刚刚被指定为网尚河南运营中心负责人。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郑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的负责人和一些投资者包括记者,都想面见李智勇,但都未能如愿。于是记者发邮件问他:网尚公告称,让一个省13个人成为亿万富翁是如何打造的?这是不是骗局?李回答:“网尚的各项业务在当地成功落地之后,收入远远不止亿元。我们欢迎您成为这13个亿万富翁之一。”
不过,网尚和一些媒体广为宣传的李智勇创富“神话”,还是遭到质疑。接近网尚的人士说,李智勇是个“周老虎”,是网尚圈钱的“托儿”。
该人士说,要李智勇拿出200万元的广东省维权代理费,那是不可能的。一个27岁的农村打工者哪有那么多钱!网尚称2008年李智勇交纳200万元保证金给网尚并赚了1000万元(税后纯利),2009年纯赚2000万元,任何有点经济常识的人都会质疑它的真实性。这是欺骗全国公众,是网尚在“爆炒正义,红烧盗版,醋熘致富经”。
和网尚极为熟悉的中国版权协会第一批个人会员沈阳,向本报提供了原网尚员工保存的内部邮件——“关于李智勇年收入100万,华南公司年亏损2000万的启示”:《炒“烂苹果”的鱿鱼》(如上图)。邮件的发信人为网尚的董事长黎锋。黎锋措辞激烈,其中心意思是炒掉那些侵害网尚利益的“烂苹果”。
沈阳说:“网尚华南公司从事反盗版维权严重亏损。黎锋的邮件让‘反盗版人人有钱赚’的商业模式不攻自破;李智勇是个被炒掉的‘烂苹果’,这位2009年中国最牛反盗版强人
年赚1000万元的神话,是个十足的骗局。”
原网尚负责媒体和政府公关的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面对面采访时说,李智勇当时是华南区销售总监,同时开了个小公司,他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洗网尚的钱,被黎锋称之为“烂苹果”辞退。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被网尚招回,成为招代理商的托儿,这是网尚为欺骗公众的一次炒作。
记者发邮件追问李智勇:你现在是网尚河南运营中心负责人,在河南是如何靠反盗版维权创收过亿元的?你同时还是广东、海南、重庆等地运营中心负责人,按你在电视台收入的说法计算,个人收入已经过亿元了,请把证明拿出来让加盟商信服。
但是,李智勇对年收入上千万上亿元的质疑不予回应,反倒称,自己不是被炒掉的“烂苹果”,他暂时代管河南运营中心业务,目前尚未正式交接。
网吧院线在广东被禁
河南加盟商关门歇业
李智勇获得网尚影视节目反盗版授权的发迹地为广东。
广东省网络文化协会一负责人在接受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一负责人咨询时说,李智勇早退出广东维权了,因为政府部门不支持。主管部门发现“打假者”网尚也是“假货”,及时下发《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中国网吧院线”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才避免了网吧业主糊里糊涂和解交钱。
记者找到了这个《通知》。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07年7月19日下发的《通知》说,网尚开办利用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未取得合法的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资格,要求网尚立即停止宣传推广的违规行为。
中山市网吧协会也发出了《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中国网吧院线”业务的通知》,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也下发了类似文件,要求对网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网尚战略发展副总裁张栋伟给记者发来短信通报最新进展说:“我们最近要在广东做集体和解。”
网尚代理商在广东打击盗版、推广网尚“中国网吧院线”平台商业运作模式命运如此,那么,我省先期的加盟商,是否挖到反盗版事业的金矿呢?
记者多次拨打网尚在河南招商的财富热线电话,始终没人接。记者来到设在郑州金水路上的盛润白宫的网尚省级代理公司。物业人员说,这个公司运营两个月后就关门了。记者又来到仍设在这里的称年收入过亿元的网尚河南运营中心,发现也早已关门歇业。
记者接触的河南另外两个代理商,他们表示,已亏本不干了。另一些代理商发愁的是,硬撑着不知倒贴钱到何时。而想和网尚分手,又害怕网尚翻脸,交的保证金要不回来。
河南鸿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卜凯,是网尚在河南反盗版维权的代理人之一。记者问他从事反盗版维权共收入了多少,卜凯谢绝回答。
维权存在崩溃危险 网尚仍在竭力保驾
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说,国内看到的香港影视剧大部分都是TVB自拍剧,TVB影视剧是网尚“营业利润”的维权工具。如果网尚不能获得TVB授权,其维权商业模式存在崩溃的危险。网尚董事长黎锋此前宣称
,独家拥有TVB影视剧在内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利,并与TVB完成了2010年合约的签署。
但是,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著名电视台播放李智勇创富神话节目后,为网尚带去了1.7亿元的加盟费。一年来,六成加盟商亏损,三成平手,仅一成有赚。今年,TVB把影视独家授权转给‘上文广’(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了。为此,网尚从1000人裁员到了300人以内,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对知情人放出的这枚“炸弹”,张栋伟如是回复本报:TVB因今年管理层调整,决定将大陆的节目权利捆绑为一个包,即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再单独销售,而是和电视权利捆绑在一起。网尚目前并没有数字电视业务,所以不能无故承担增加的成本。目前已知是“上文广”在和TVB商洽,但并没有最后签约。待TVB与大陆合作伙伴确定之后,网尚会根据需求选择与该合作伙伴商洽是否继续引进TVB节目。需要提示的是:网尚一定要与TVB合作。
原网尚负责媒体和政府公关的负责人说,网尚的美国投资方于去年撤资,网尚从事研发的总监、运营总监及全国各大区的经理都走了,网尚除了从事反盗版维权,还能做什么?
网尚宣传其拥有大量的韩国、美国及我国台湾、香港影片,但大量片子没有进口批文,代理商从事这方面的维权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张栋伟对反盗版商业维权充满信心。他认为,这并不影响权利人依法获得受侵害的民事赔偿权利。因为,法律上的著作权和行政许可权是两回事。监管规章制度等行政许可,不再是作品是否应当保护的依据。
现实果真如张栋伟所说?今年2月修订的《著作权法》,增加了“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内容。3月18日,江西省高院依此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网尚《潮爆大状》、《布衣神相》商业反盗版维权案件的诉讼请求。原因是,网尚从TVB获得两部片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没有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没有按《海关法》要求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因此,这两部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网尚在大陆不能合法行使。
面对该案例,网尚维权事业部发出《通告》称,该案对网尚维权工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表示将向最高法院申诉。
网尚认为,反盗版商业模式非常有“钱景”,正在“教育市场”。张栋伟认为,现在的阻力在政府和法院,“教育市场,要先教育政府”。据张栋伟透露,网尚正计划包括给河南的法官和文化部门“上课”,为新商业模式保驾。
不过,这种商业维权模式到底是否如张栋伟所言“教育了市场,教育了政府”,明天请继续阅读版权收费“闹剧”大揭秘之下篇。《版权收费“闹剧”大揭秘》下篇:利益链条暗藏何种玄机?
网尚“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合作说明案”被曝光:宣传中的影著协携手中录网尚推出的“网吧影视数字发行平台”,不过是蒙人的道具,“黑幕”表现在这个发行平台是影著协携手网尚推出的。行业协会和企业合伙做“超级生意”浮出水面。


网尚“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合作说明案”被曝光:宣传中的影著协携手中录网尚推出的“网吧影视数字发行平台”,不过是蒙人的道具,“黑幕”表现在这个发行平台是影著协携手网尚推出的。行业协会和企业合伙做“超级生意”浮出水面。
□首席记者 孙 斌 记者 潘国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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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内指出网尚商业维权模式存在崩溃危险的时候,网尚又与4月末才宣告成立的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下称影著协)合作,对网吧、酒店、长途客车等播放的影视实施版权收费,由网尚代收。随着6月底影视版权费的试收取,业界内外抗议声、质疑声此起彼伏:这是规范市场还是利益集团借机敛财?网尚是合法维权还是职业“碰瓷”?记者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为你揭开利益各方神色暧昧、欲语还休背后的玄机。
史上最严厉的版权诉讼集中爆发
3月份以来,网尚起诉河南各地1000多家网吧等,将国内影视版权纠纷推向高潮。
网尚认为,这些企业没有向其付影视版权费。为此,网尚招募代理商和律师以“三三三”分成的方式,进行商业维权,并提出1万至数十万元不等的索赔。对于满天飞的诉状和律师函,各地网络服务商表现不一,有的群起抗之,有的悄然和解,给网尚一些钱了事。
7月7日,在省网络文化协会副会长娄保民办公室,记者看到全省网吧和网络公司接到的传票有一尺多厚。
面对大规模的起诉,省网络文化协会率全省7600余家网络服务公司绝地反击,向省高院和地方法院递交请求书,详细披露、“控诉”网尚的做法。
省网络文化协会认为,影视平台运营商——网尚打着合法维权的幌子,向网吧等网络服务经营者强制推销其价格不菲的影视平台,并威胁不买其产品就起诉,这种行为已超越了合法维权的界限。网尚不能完整提供侵权产生损失的计算依据,既然拿不出合法经营资格,网尚提出索赔不是敲诈是什么?
鉴于此,省网络文化协会负责人说,网尚是职业“碰瓷”,涉嫌商业讹诈。
对此,网尚维权事业部发出《通告》称,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相关负责人为保护网吧盈利默许盗版的言论,丝毫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
记者了解到,与此同时,网尚在全国各地也大挥商业维权大棒。
沈阳,中国版权协会第一批73位个人会员之一。他说,几乎所有收到网尚发出律师函的网络服务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只要他们安装网尚推广的影视平台,网尚就不再告侵权。这表明网尚是以打击盗版名义给网吧施压,推销其产品。
影著协与合作方被指不靠谱
网尚在这个时候挥起互联网历史上最严厉的影视版权维权大棒,是一项版权收费的“奠基礼”。
4月末,刚刚宣告成立的影著协宣布由其代理所有国产电影版权,将对播放国产电影的网吧、长途客车收取版权费,还将宾馆和网络视频点播等纳入收费体系。
非常绕口的新闻稿强调:将全面启动文化部直属企业中国录音录像总社和网尚的合资公司——北京中录网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录网尚)研发的“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由网尚代收版权费。网吧、宾馆等安装了这个平台,将再无国产电影侵权风险。收费公式为:地区上网费乘以7.5%就是每台电脑每天的收费金额。如上网费为3元/小时,收费标准为每台电脑0.225元/天。
消息一出,业界大呼影著协不靠谱。
英雄宽频郑州分公司等质疑:著作权首先是私权,影著协在没有经过权利人的授权,而代非会员单位统一代收结算影视版权收入的做法靠谱吗?网吧等安装了该平台,即等于能看全部国产影片且再无侵权风险。说白了,让全国网吧、宾馆等安装这个平台,整个就是协会出面替企业产品强制收费。
郑州一些网吧业主指出,中录网尚连影视平台的网站都没有,如何让人在网上看其平台上的影片?网尚代收什么版权费?一句话,中录网尚和网尚都不靠谱。
果真如此吗?记者调查发现了耐人寻味的现象。
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的介绍中,该总社13个分支机构中并没有中录网尚。记者登录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网站却发现有中录网尚,但却无法显示中录网尚网页。记者搜索到中录网尚网站,结果发现除了企业介绍的文字外,最起码的影视作品和数字发行平台都没有。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查询发现,中录网尚和网尚两个公司的数部电话号码竟然相同(如左图),办公地点为一处,法定代表人同为王泽敏。
原网尚一位人士说,二者就是一家,“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是由网尚而非中录网尚开发的。记者刚刚获得的网尚发给一些省的《“网吧影视数字发行平台”合作实施方案》如是交底:该平台是影著协会同网尚开发的。
既然二者是一码事,为什么影著协和网尚非要兜这么大圈子呢?调查发现,其中大有玄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网尚是由美国IDG投资2000万美元设立的,在美国IDG尚未撤资网尚前,以网尚的名义开展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法理上难以说过去。
对此,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写文章披露这家美国投资公司存在大量盗版被起诉的事实,称“网尚就像街边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职业碰瓷人,怎么也难逃‘讹诈’的本质,自称是‘社会正义人士’,其实自己心知肚明”。
这让网尚怒不可遏,并发布了《关于制止谣言传播和追究当事人诽谤责任公告》,表示要严厉追究朱江的法律责任。然而网尚却迟迟不见动静。
记者问这是为何,网尚战略发展副总裁张栋伟回答:“狗咬人可以,但人不能咬狗。”此言听起来似乎很美。
利益链条被曝光
影著协打击盗版无可厚非。但影著协一横空出世,就让网吧、宾馆、长途客车等用中录网尚数字发行平台,让网尚代收费,令人怀疑这是在合伙做一桩“垄断”生意。
5月末,记者与张栋伟在郑州进行了4个小时的交谈,但是张不让记录。记者见到影著协与网尚签订有《合作协议》,独少第三条,于是提出看看影著协与网尚的商业分成条款。张满口答应可以把《合作协议》提供给本报。然而,回到北京与相关领导商讨后变了卦:“对不起,我们无此(公开)义务。”
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透露了《合作协议》部分内容:影著协许可,网尚可获得电影著作权使用费的25%。“抛开网尚推广平台获取的巨大收益不说,单全国注册网吧共15万家,一年至少有16.425亿元版权费可收取,这意味着网尚可获得3.285亿元利润。如果加上全国放影视节目的长途客车每台每天收1元,加上全国放影视点播节目的宾馆、网络公司等的收费,将是个天文数字。”这位消息灵通人士说。
一个时期以来,影视平台运营商之间充满着“版权互殴”:网尚诉华捷、网尚与九州梦网互诉、中凯状告网尚、网尚状告网乐等侵犯版权索赔案从未断过,这些案例折射出当前这个行业极度混乱。张栋伟称,统一平台的好处是,大家不会再告来告去了。
全国众多企业的影视平台“被统一”,那么这费用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呢?
记者获得网尚刚出笼的资料显示,有4个收费方案。记者算了算,按上述任何一个收费方案,意味着在郑州,一个普通的网吧每年需要支付高达1万元以上的版权费和数千元的“技术服务费”。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表示,正版≠高价,使用他们的骄阳影视平台包括版权使用费,每台电脑1天只需0.0274元,推广价一家客户为1500元/年。而乐吧影院,一家客户每年付3000元左右即可。
网尚的价格是其他影视平台商的数倍或十几倍,“垄断”是否会诱使腐败呢?网尚向某省文化部门发的一份资料,泄露了利益链条:只要省文化部门牵头并签发《网络服务企业统一使用“网吧影视数字发行平台”的通知》,各地市文化部门及基层文化稽查对网吧代收费并转交网尚或指定的企业(组织),“可获得25%~30%净收益”。网尚最新出版的《商务手册》,则赤裸裸地说可给文化部门25%~30%的“回扣”,年可轻松获得300多万元不等。
某省文化部门一位官员说,文化部门人员是公务员,为企业推广业务拿回扣,是《公务员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不允许的。
业界纷纷发表声明不认可收费
一些网吧业主、宾馆负责人说,他们使用其他影视平台运营商的平台,已交有版权费和平台使用费,长途客车车主说,他们为消费者播放的碟片已买下了版权,再收费就是重复收费。
针对质疑,影著协在媒体回应说,他们的收费资格受到法律保护,对网吧和长途车收的是著作权使用费,不属于双重收费。部分网吧向提供片库的网络公司缴纳的费用不包括著作权使用费,只是“技术服务费”,因此必须另行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此话一出,业界纷纷发表声明不予认可。
广东中凯发出的《关于“五洲回响”影视服务器的声明》称,旗下的“五洲回响”品牌的影视服务器产品向网吧提供的不仅是平台技术,最核心的是影视、综艺节目的合法版权。
郑州交运集团党委工作部汪军先生说,客车在购买光盘时,已经掏过费用,也没有人规定购买的光盘不能在客车上播放。再者,影著协对公共汽车收费的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如果网尚强行收费,作为公共汽车将选择播放音乐或者其他内容。
省酒店业商会副会长李海波认为,作为酒店行业,主要是给客人提供住宿服务。而影视点播服务,则是在广电部门接入的时候,已经符合了相关规定,没有必要再缴纳版权费。
面对业界质疑与“讨伐”,网尚难以招架,张栋伟说:“商业企业有权为自己的立场发表意见。我们不同意他的说法,但是捍卫他说话的权利。”
由此看来,这话听起来似乎还是很美;由此看来,这场闹剧才刚刚开始;由此看来,
此事还会有更多的新闻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