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
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
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
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
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
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以上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熟练运用一门
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1.全体申报人员对照条件(附后)积极申报;
2.申报副教授以上人员按要求填报同行专家鉴定档案袋;
3.全体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高等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正教授6份、副教授5份、讲师4份)和“教学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附后),同时准备附件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附后);
4.教研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述职及民主评议;
5.教研室对“江苏省高等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证明材料”、“教学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申报教学职称人员述职、民主评议结果登记表”、“民主评议及投票考评人员登记表”进行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查后上交以上材料;
6.医院组织职能部门审核上报资料;
7.医院组织督导师进行教学综合考核;
8.医院根据返回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评价结果,组织教学督导师及有关人员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面试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