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等,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因地、因校(或专业)确定,并经物价、财政部门审定。收费办法,按学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高校向毕业的学生收取“派遣费”,属于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按照教育法规定,向学生违法或不合理收取费用的学校,经发现和查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和应当责令向学生退还所收费用,有关学校不得拒绝。对违法或不合理收取费用的学校直接主管的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员,视其行为的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的严重、恶劣程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