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枪决和注射和方法执行死刑。我国传统的执行方法是枪决,1997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死刑执行方式的条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二)电刑源于美国。执行时,受刑者被固定在特殊的电椅上,死刑执行人将湿润的铜电极贴附在受刑者的头部和脚部,接通1700伏的电流20秒,600伏50秒,然后再用1700伏通电10秒。也有的州使用1700伏的电流1~2分钟后,降低电压再通电数分钟致死。电刑可致犯人内脏烧焦和腹部皮肤破裂,通电后犯人双目暴突、大小便失禁,由于强大的电流烧灼人体内部器官,肌肉膨胀、发出异味,甚至会着火,所以,电刑看上去很恐怖。
现在世界上执行死刑的方法各有不同,有绞刑、有枪毙、有注射……。而我们国家现在执行枪毙和注射两种方式。我认为,对待那些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执行注射死亡太便宜他们了,难解心头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