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的的的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的的的的另外,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中国律师网
出资既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应担负的基本义务,也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允许用劳务以及股东的个人信用出资;其次,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向公司出资时,应当进行评估与作价并应力求准确与公证;最后,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出资,股东均负有足额出资的义务。
参考资料:中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