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医疗保障不解决;政府的医疗投入不增加,政府腐败行为不制止;医生的社会地位,身份定位以及收入情况不解决,就建立几家平价医院,平价药房,能够解决哪一项根源的矛盾?
我的答案是不能!
平价医院或者平价病房真的能缓和医患之间的矛盾吗?真的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吗?想仅仅通过建立平价医院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而贵的问题,是不太现实的。
2006年1月7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表示,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然而平价医院或者平价病房真的能缓和医患之间的矛盾吗?真的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吗?
“寄予厚望,但是并不抱有希望。”这样的态度恐怕非常具有代表性。
医改成了夹生饭
2005年7月,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合作研究报告表明,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但是,卫生部对此的回应是“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因此“不同意医疗改革不成功的说法。”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李玲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疗体制在不断改革,但老百姓抱怨越来越多,抱怨在于他们现在从腰包里掏出来的钱越来越多,他们得到的服务并不是他们需要的。所以,业内共同的观点是,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煮成了“夹生饭”:患者不满意,医院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富裕阶层不满意,中等收入阶层不满意,低收入阶层更不满意。
李玲认为,我国的医疗体制在1949年到1978年非常有效,当时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动,向公共卫生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公共卫生充分发挥了以防为主的作用,在预防上做很多工作。医生当时拿固定工资,而且固定工资高于平均社会水平,再加上整个社会思想觉悟比较高,这些都保证了在生活水准非常低的情况下,老百姓还是基本能得到合适的医疗服务。当时医生确实没有多少经济利益的考虑,现在改革以后,医院自己经营,国家投入下降,医院只能靠医疗服务和收入来维持日常的运行,再加上各方面利益上的追求,导致医院表现得不尽如人意。
是不是医疗体制已走入误区甚至失败?
“不能说是医疗改革走入误区,而是目前的体制还没有理顺。”李玲说:“医改一直进行,但是改来改去只局限在卫生部门。卫生部在很多问题上没有自主权,比如大量资源的投入,卫生部管不到财政那一块,管不到医保,也管不到药品。所以应该政府出面综合治理,单独靠医或者单独靠药都管不了。现在,矛盾焦点都集中在医院,这实际上是20年来矛盾的积累。”
现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蔡仁华教授也认为:“医疗卫生体制关涉医、药、保(险)、患、政、企六方利益,改革就是要在这六者中寻找平衡。从大的政策思路看,我认为政府实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开、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的‘三分’策略还是对的,当前的问题是具体措施没有跟上。”
平价医院:多余的补丁
那管理层高调表示建立平价医院是否会对医疗体制改革起到积极的作用呢?
“我非常不赞同平价医院的提法。”李玲表示:“中国的医疗改革的体制还没有理顺,在这样的情况下,想仅仅通过建立平价医院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而贵的问题,是不太现实的。治标而不治本。平价医院很难留住人才、资源,为了生存,要么走上公立医院的老路,以药养医,以设备养医;要么成为无人问津的摆设,对于医疗改革而言,这无疑是个多余的补丁。”
李玲称,医改所面临的真正挑战是政府应该明确方向,过去1949年到上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政府目标非常明确,就是给老百姓提供价廉物美的服务,医疗器材,医院的管理、医疗体制等各方面都为这个目标服务。当时的医疗体制,在农村就是三级医疗,赤脚医生给农村提供服务,城市也是有一个垂直的体系。改革之后过去的东西打破了,新的并没有建立起来,这和政府没有大力推动是有关系的。
“目前我国的医院体系所有权和产权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但是所欠缺的是市场化的管理。对它进行市场化管理不能简单理解为把医院私有化,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医院体系应该是多元化经营,例如对于公立医院,有适合大众的服务,同样有适合高收入人群的服务,把价格体系拉开,可以交叉互补,通过高端补低端。”李玲认为,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通过政府主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从医院、医生、药品到器材等,从上游到下游把成本控制下来,这些必须要靠政府总的设计。
背水一战
据报道,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医改争论出现以来,国务院出台的首个关于医改的正式文件。据悉,早在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已经召集全国10个省会城市、6个地级城市、2个县级市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座谈,《决定》已经基本定稿。截至记者交稿,该《决定》还属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待意见收集完毕并定案后,将于近期公布。
据悉,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时间点在文件中被锁定在2010年。届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人口覆盖率达到80%。
《决定》规定:“在大中城市,政府原则上按每3万至5万城区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居民卫生服务的需要,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具体的实现步骤,《决定》这样勾勒:”东中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应加快发展,提前实现。“而且,”经济较发达的县和乡镇,可以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做法,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决定》特别强调,要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防止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钱从哪里来?《决定》给出了确定无疑的答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此处的地方就是地方政府。今后,各级政府要建立对社区卫生服务稳定的投入机制,调整卫生投入结构,新增城市卫生资源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这对政府的财力无疑是一大考验。和之前完全由本级财政负担本级医院的投入机制不同的是,这次国务院要求省、市财政应该对区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中央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必要设备配置等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决定》对不同级别医院的分工做了明确的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是“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残疾人康复等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大型医院应集中力量从事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救治。目前的区级医院,及大多数二级医院,可能将逐步消化,从而不复存在。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如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预定的目标,三级医院的‘瘦身’也未必不是好事。”蔡仁华认为。一般来说,整个医疗体制应当是金字塔形的,而目前我国却是倒金字塔形,顶端的三级医院无法体现出应有的技术水平和价值。
“改革成效还待进一步观察,但是政府的主导行为还是让我们看到了一线曙光。”对于《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的胎动,业内人士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