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个朋友企业倒闭了,欠人家好多钱(有银行、工厂、个人)好几个人。现在他们都起诉了并到了法院执行局,执行局已经把他拘留过两次了是连续的,有些已经处理好把他的厂房都拍卖光了。在法院执行局也有好几个人经办人处理的。现在还可拘留吗?一年可以拘留几次,有法律依据吗?
你可能不太了解案情,关键要看你朋友企业的性质,如果你朋友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那他现在即使无任何财产了,但今后一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法院还会来执行的。如果你朋友对公司不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通常你朋友不阻止法院的执行,法院不会拘留他的。
另外,法律没有对拘留次数作规定。没有次数规定,只是规定不能连续拘留48小时以上。但是其实没有用,公安可以在48小时后,放了你,接着马上就抓人。其实和连续拘留没什么两样的。
破产保护
只要达到拘留条件,就可以拘留!不存在次数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