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没和他发生关系,我就告诉你:
你现在想这种事是正常的,就是不能做,因为你没有找到真正爱你的人。即使你认为找到了,也不要轻易把自己送出去,有个道理你应该懂得--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就越得不到珍惜。所以,女孩把自己的第一次在新婚之夜留给自己的丈夫这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那种认为反正非他不嫁了,早给晚给都是给,加上自己也想要,做就做了的想法太幼稚。你非他不嫁,他非你不娶不?就算是他也非你不娶,可人生多变数,那些经不住诱惑勇于献身被男人玩弄抛弃的女孩社会上多的是,可是还有好多人继续上当受骗。为什么?她是自愿的,谁也救不了她!
喜欢一个男人,愿意和他做任何事这都很正常,就一样不正常,就是和他发生性关系,因为这种事就是发生在自己的男朋友甚至未婚夫之间也不是什么正常的事情,虽说这种事很常见,却只能说合情合理却不合法,它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是一种得不到保障的性爱,那么,如果你要是真的吃了亏,问天天不应,问地地也不灵,那才叫走投无路,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吞了。
说心底话,我真怕你那么做了,如果你现在真的不在乎自己,你一时痛快了,早晚也会后悔,因为将来有一天你一定会为你今天的轻率付出代价!
你说的那个老板,别看他相貌堂堂,标准的色狼一个,你看到他的好处,大多都是假象,你不会是他真心喜欢的女孩,他这种人也没有真心爱着的女孩。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他眼里比起那些卖*的小姐是谈不上漂亮的,只是更纯洁,不用担心得性病。而你若跟了这种人,当心得性病!
所以,别妄想以后你和他能走到一块,想也是白想,你会害了自己的。离开这种人,这是你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如果他都想要强行和你做了,你还呆在他身边,那和羔羊跑到狼嘴边差不多。
劝你理智,劝你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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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21拜托,这么年轻。偶都快30了。。。晕 。。。
青春期骚动.遇到喜欢的人再实施吧
绝对不可不然你后悔一辈子啊!不信就加我QQ***********
这个是人只长情的他不和做爱是关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