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5月1日
1958年5月1日,新华社发出电讯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在5月1日开始试验广播。”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前身)设在北京市复兴门外护城河畔的广播大厦中,播放室是由一个大约五六十平方米的办公室改建的,房间的一角为导演间和音响控制台。就在这个简陋的地方,播出了中国第一次电视节目。这次播出从晚上7点05分开始,内容有新闻、舞蹈,记录和科教影片等,时间为两个多小时。虽说第一次播出的时间不长,节目比起现在显得粗糙,但这却是中国电视事业上的重要一步,也是可喜的一步。当时电视台只设了正、副主任,参加节目组织工作的人员只有四五十人,此后工程技术人员增至18人。同年9月2日,北京电视台开始正式广播,每周播放四次(星期二、四、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