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地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劳动部[1994]1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由劳动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所签订的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各一份.
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九十一条给予处理.
<<劳动法>>三十二条: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合情形;有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形式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延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工作服的问题法律无明文规定.一般都交纳.
<<劳动法>>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七十三条: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需要特别手续.
为什么象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在实际行使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弊病与
难以执行?就个人认为是中国的宪法还不够完整!!
参考资料: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