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辰:--宋徽宗赵佶崇宁二年癸未 ( 公元 1103 年 )。
是年夏历二月初五日甲子,岳飞生于河北西路真定府(今河北正定)路相州(今 河南省安阳)汤阴县(今河南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县东三十二里之程岗 村)。飞字鹏举,父和,母姚氏,以务农为生。
逝于:十一年辛 酉(公元 1141 年),三十九岁。
初十日庚戌,先是金都元帅宗弼自顺昌战败而归,遂保汴京,留屯宋、亳 ,出入许、郑之间,复签两河军与蕃部凡十余万, 亦 谋再举。及闻秦桧召还诸军,乃举兵南寇。
十九日已未,金人陷寿春, 守兵千余人,系桥淮岸,以济其众。(《系年要录》卷一百三十九)
二十六日丙寅,金人陷庐 州 。
奏乞会诸帅破敌。
赐御札令飞进兵江州 。
二月初四日癸酉,淮西宣抚司都统制王德渡江屯和 州 。
初七日丙子,王德等人败金人于含山县东。
初九日戊 寅,始奉出兵江州 之诏,乃下令以十一日庚辰就道,且以奏闻。
十一日庚辰,飞力疾发鄂渚,是日 抵 黄 州 。
十四日癸未,是日刘 琦 (金旁)自东关引兵出清溪,邀击 金人,张俊、杨沂中亦 遣统制官王德、张子盖等会兵取含山县,复夺昭关。
十五日 甲 申,复赐御札趣出兵。
十八日丁 亥 ,淮北宣抚使使杨沂中,判官刘琦 (金旁) 大败金 兀 术于柘皋镇。
师至庐 州 ,金人遁走 ,飞还兵舒州 以待命。
三月庚子朔,赐御札令会合张俊,平荡寿春。
复赐御札令会合韩世忠,平荡寿春。
初四日癸卯,飞发舒州,援濠州。
初八日丁未,金人陷濠州。
初九日戊申,张俊遣杨沂中、王德入濠州,遇金伏兵败还。
十二日辛亥,飞至定远县,金人又遁,飞还屯舒州。
是日杨沂中自宣化渡江归行在。
十三日壬子,金人自涡口渡淮北归。 (《系年要录》卷一百三十九)
十四日癸丑,张俊引兵渡江归建康府。
十八日丁巳,刘琦自和州引兵渡江归太平州。
二十一日庚申,令飞权暂驻扎舒州,听候指挥,前来奏事。
四月初二日庚午,令岳飞遣兵前去彬州镇压宜章起义洞民骆科。
十一日己卯,令飞遣兵应援光州。
二十三日辛卯,入朝,
二十四日壬辰,除枢密副使,加食邑食封。
上章辞免,诏不允。
二十七日乙未,罢三宣抚司,皆冠以御前字。各营统制,悉改御前统制,黜陟赏罚,自达御前。又召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将随行军士,各归本营。翌日宣制,左右皆易枢密院人也。(明钱士升《南宋书》卷十五《岳飞传》)五月初三日庚子,赐三宣抚司统制官以下召书,有“凡尔有众,朕亲统临,肆其偏裨,咸得专达”之语。时更军制之初,将士多不安,故有是诏。
初十日丁未,诏与张俊如楚州阅兵。
奏乞罢枢密副使,别委异能,同张俊前往阅军。诏不允。
六月十六日癸未,张俊、岳飞至楚州。
七月十六日壬子,万俟 xie 诬劾岳飞。
十七日癸丑,“上谓大臣曰:山阳要地,屏蔽淮东,无山阳则通、泰不能固,贼来迳趋苏、常,岂不动摇,其事甚明。比遣张俊、岳飞往彼措置战守,二人登城行视,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飞至楚归,秦桧令 xie 论其罪,始有杀飞意矣。 (《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一)
自楚州还朝,奏乞罢枢密副使,不报。
再上章乞罢枢密副使,诏不允。
八月初九日甲戌,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
十四日己卯,僚属散去,命拘收岳飞军中财物。
九月初八日癸卯,张俊诱使王俊诬告张宪,张俊遂收宪属吏。
十月十三日戊寅,下岳飞父子于大理寺。
十七日壬午,魏良臣充大金军前通问使,王公亮副之。国书但使之敛兵,徐议余事。是月,与金国和议成,立盟书,约以淮水中流画界,割唐、邓二州畀之,岁奉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休兵息民,各守疆土。
十二月二十九日癸巳,诏岳飞赐死于大理寺。飞死年三十九,天下冤之。
39岁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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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记载道: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改命万俟禼。禼诬:飞与宪书,令虚申探报以动朝廷,云与宪书,令措置使飞还军;且言其书已焚。
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禼喜白桧,簿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又逼孙革等证飞受诏逗遛,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傅会其狱。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云弃市。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
可见,岳飞死时年仅3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