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
一、五行学说的基本概念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的运动变化.五行学说是以五种物质的功能属性来归纳事物或现象的属性,并以五者之间的相互滋生、相互制约来论述和推演事物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运动变化规律
《吕氏春秋》的五脏与五行的关系为脾、肺、心、肝、肾,仅肾相应.
五行学说是朴素的系统论:
1 整体观念: 由组成部分以一定的联系方式构成.
2 认识各个组成部分,它们的联系方式和结构关系,才能把握系统的整体.
3 整体系统的存在不能脱离一定的周围环境及 动态平衡.
五行学说的整体观:
五行是宇宙的普遍规律(五运)
《灵枢 阴阳二十五人篇》: 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於五, 人亦应之.
《素问 天元纪大论》: 五运阴阳者, 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
二、五行学说的主要内容
五行的属性
1、木的特性:生发、条达.凡具有 (曲直) 生长、升发、条畅、舒达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
属於木.
2、火的特性:(炎上) 炎热、向上.凡具有温热、 升腾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於火.
3、土的特性:(稼穑) 长养、化育.凡具有生化、养育、受纳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於土
4、金的特性:(从革) 清肃、敛降.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於金
5、水的特性:(润下) 滋润、下行.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水
(二)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1 归类方法:
1)取象比类:日出东方,与木相似;
南方炎热,与火相似;
中原肥沃,与土相似;
日落於西,与金相似;
北方寒冷,与水相似.
2)推演络绎:肝属木,故胆, 筋,爪, 目均属木.
2 对事物的五行归类: 24页.
五行 五畜 五谷 五臭
木 鸡 麦 矂
火 羊 黍 焦
土 牛 稷 香
金 马 稻 腥
水 猪 豆 腐
(三)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
1、五行的相生(母子关系)
相生:某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滋生的作用叫相生.五行相生的顺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六微旨大论: 君火之右, 退行一步, 相火治之;
复行一步, 土气治之; 复行一步,
金气治之; 复行一步, 水气治之;
复行一步, 木气治之; 复行一步,
君火治之.
火生土, 土生金,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按此次序永恒运动, 促进了事物的发展.
2、五行的相克(相胜关系)
相克:某事物对另一事物有制约、克服和抑制的作用叫相克.五行相克顺序是木克土、
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木能克土,而土能生金,金又能克木,从而使木不亢不衰,故滋养火,使火正常生化.
《宝命全形论》:
木得金而伐,火 得水而灭;
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
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
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 土胜水-五行相互克制的规律.
木
3、五行的制化
制:制约,克制 化:化生,变化
五行系统在正常状态下,通过相生相克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调节作用,叫做制化调节.
这种调节是双向的,保证了人体的协调平衡和自然的生态平衡.
根据五行学说,单从某一行,或仅认识某二行之间的关系是不够的.必须全面研究事物包括的五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它体现了从事物内部的结构关系及其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思想.
中医认为:凡具有相同五行结构的不同事物之间,会发生相通的联系.如《至真要大论》:五味入胃------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 入肾.
既不同行,又不同类的事物,也会发生相生相克的关系.如《藏气法时论》: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
即:"邪气之客於身也,以胜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其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
以胜相加:如风淫伤脾,火淫伤肺.
至其所生而愈: 如肝病可愈於夏,因木生火.
至其所不胜而甚: 如肝病可甚於秋,因金克木.
至其於所生而持: 如肝病可稳定於冬, 因水生木.
自得其位而起: 如肝病可渐愈於春, 因木气自旺.
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是整体观的重要方面.
五行结构的动态平衡:
《阴阳应象大论》: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六节藏象论》:五运之始,如环无端.
《灵枢 营卫生成篇》: 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阴阳相贯,如环无端.
《营气篇》: 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循环运动是自然界的普通法则.
《类经图翼》: 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必须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运行不息,相反相成.
亢则害, 承乃治.
五行的胜覆调节:
五行系统在反常情况下,通过相克关系而产生的调节作用,使人体恢复平衡,叫胜覆调节.
五行的生克,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出现太过或不及的情况,使正常的生克关系遭到破坏,出现相乘,相侮的反常情况.
(四) 五行的相乘,相侮和母子相及
1 五行相乘:乘,凌也,即欺侮.
某行对所胜行的过度克制.
1)太过:如木气过盛--木乘土.
2)不及:如土气不足--土虚木乘.
相克:生理现象 相乘:病理现象
相乘:即相克太过.产生原因有:
1)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袭者乘其虚而凌其弱.如土不足,则木乘土.
2)乘袭者亢极,不受其它制约,强袭应制之行如木气亢极,不受金制,强力制土,使土气
受损.
2 五行相侮:侮,即欺凌.某行对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反侮)
相乘 相侮
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1)太过:某行过强,反向克制原来克它的行.
如木反侮金.
2)不及:某行过弱,受所胜行的反克.
如土侮木.
《六节藏象论》: 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
薄之也.
《五运行大论》: 气有馀,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
胜,轻而侮之.
以火为例
乘所胜:火气太过,过分克金.
侮所不胜: 火气太过, 反过来侮克己之水.
所不胜乘之: 火气不及,则水来乘火.
己所胜轻而侮之:火气不及, 金要反过来侮火.
所生受病:火气不及,受火所生的土也要发生病变.
凡由太过,不及引起的对"己所胜"的过度克制,称为"胜气".
《至真要大论》: 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即胜气必然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将其压抑下
去,称为"复气".
《
五常政大论》:不恒其德, 则所胜来复,政恒其理,则所胜同化.
德,指五行正常的功能属性. 五行中如出现太过而乘袭己所胜者,胜己者必来报复,使之平复.当太过之气恢复正常,所胜者与被胜者就会协调而同化.
《气交变大论》: 胜负盛衰不能相多也,往来小大不能相过也,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各从
其动而复之耳.
《五常政大论》: 微者复微, 甚者复甚,气之常也.
即报复的轻重,由过度克伐的大小而定.胜气重, 复气也重;胜气轻,复气也轻,这是五行运动的一条法则.气交变大论云: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胜复调节的意义是恢复平衡.
火气太过,过分克金,则金气偏衰不能制木,引起木气偏胜而加剧克土,土气受制则减弱克水之力,於是水便旺盛,将太过的火气克伐下去,使恢复正常.
火气不足,将受到水的过分克制.但火衰不能制金,引起金气偏盛. 金气盛则加强制木,使木衰无以制土,从而引发土气胜以制水.水衰则制火力量减弱,使不足的火气得以恢复.
五行包括两套自行调节机制,一为正常的相生相胜,一为反常的胜之与复.
3 五行母子相及:即连累
母病及子:
如水不足,无力生木,则木 乾枯.结果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子病及母:
如火太旺,导致木不足;木 不足则生火无力,火势亦衰 .结果是子耗母太过,母子皆不
足.
1、相生关系传变:
母病及子(水不涵木)
子病犯母(即子盗母气,如心火旺导致肝火旺).
五行生克引起的病变
1、相生关系传变:
1)母病及子(水不涵木).
2)子病犯母(即子盗母气,如心火旺导致肝火旺).
2、乘侮关系传变:
1)相乘传变––相克太过,如木亢乘土.
2)相侮传变––反克为害,如木火刑金.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行中的“五”,即是指木、火、土、金、水等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行”是批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和变化。如《尚书正义》说:“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为五气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
五行的最初涵义与“五材”有关,即水、火、金、木、地这五种人类生活和生产最为常见的物质。人类对五行的认识和阴阳一样,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伴随着人类的不断进行以及对每种物质的发现和应用,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早在五千万年前人类就知道用火。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中有赤铁矿砂,仰韶遗址中有陶器等,都充分说明人类对金、对土的认识和应用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从而也证明了五行的真正起源是来自我们祖先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活动,即如《尚书大传》所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洪范》对五行认识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他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对五行的特性作了经典性阐释,使这五种物质的各自特性作为把各种事物进行归类的基本依据。并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和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的“相生”、“相克”规律作为阐释各种事物普遍联系的基本法则,从而形成了五行学说。编辑:唐必凤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行中的“五”,即是指木、火、土、金、水等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行”是批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和变化。如《尚书正义》说:“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为五气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
五行的最初涵义与“五材”有关,即水、火、金、木、地这五种人类生活和生产最为常见的物质。人类对五行的认识和阴阳一样,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伴随着人类的不断进行以及对每种物质的发现和应用,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早在五千万年前人类就知道用火。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中有赤铁矿砂,仰韶遗址中有陶器等,都充分说明人类对金、对土的认识和应用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从而也证明了五行的真正起源是来自我们祖先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活动,即如《尚书大传》所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洪范》对五行认识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他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对五行的特性作了经典性阐释,使这五种物质的各自特性作为把各种事物进行归类的基本依据。并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和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的“相生”、“相克”规律作为阐释各种事物普遍联系的基本法则,从而形成了五行学说。
参考资料:http://www.boai.com/html/2005/20060210105119770.html
认为世界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样东西组成,五行相生相克的学问。
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火、土、金、水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故五行最初称作五材”。如《左传》 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尚书》中说得更清楚:“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
五行学说,是在“五材”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引申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如《国语郑语》说:“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时、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的。这即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也是属于我国古代唯物辩证观的主要依据。
中医学理论体系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到五行学说的极其深刻影响,它同阴阳学说一样,也已成为中医学独特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对中医学术的发展起了深远的影响。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朴素认识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论概念,用以分析各种事物的五行属性和研究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法则。因此,五行的特性,虽然来自木、火、土、金、水,但实际上已超越了木、火、土、金、水具体物质的本身,而具有更广泛的涵义。
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上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都是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爱稼穑”。“稼穑”,是指土有播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日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使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和归类 五行学说是以五行的特性来推演和归类事物的五行属性的。所以事物的五行属性,并不等同于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将事物的性质和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而得出事物的五行属性。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
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
事物的五行属性,除了可用上述方法进行取象类比之外,还有间接的推演络绎的方法。如:肝属于木以后,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 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此外,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即是说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因而也有人认为五行学说是说明人与自然环境统一的基础。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页。
事物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归类和推演络绎,把自然界的千变万化事物,归结为木、火、土、金、水的五行系统。对人体来说,也即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病理系统。
五行的生克乘侮 五行学说并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将事物归属于五行,而是以五行之间的相生和相克联系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平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相乘和相侮,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的协调平衡被破坏后的相互影响,这即是五行生克乘侮的主要意义。
(1)生克和制化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在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在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这样以次相生,以次相克,如环无端,生化不息,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故《类经图冀》说:“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 “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 “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 “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生我”、“我生”虽是五行中的相生,但生中有制。如木的“生我”为水,木的“我生”为火;而水又能制火。“克我”和“我克”虽是五行中的相克,但克中有生。如木的“克我”为金,木的 “我克”为土;而土又生金。五行学说就是以五行之间这种错综复杂的联系,来说明任何一个事物是受到整体的调节,防止其太过或不及,维持着相对的平衡。以此来阐释自然,即能说明自然气候的正常变迁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以此来阐释人体,即是机体的生理平衡。
(2)乘侮 五行之间的相乘、相侮,其基本概念首见于《内经》,是指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 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异常相克反应。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因而造成对被克制的“一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
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的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中的某“—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悔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这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即可受到木的反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就是对五行之间相乘和相侮及其相互关系作了很好的说明。
,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火、土、金、水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故五行最初称作五材”。如《左传》 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尚书》中说得更清楚:“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
五行学说,是在“五材”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引申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如《国语郑语》说:“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时、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的。这即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也是属于我国古代唯物辩证观的主要依据。
中医学理论体系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到五行学说的极其深刻影响,它同阴阳学说一样,也已成为中医学独特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对中医学术的发展起了深远的影响。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行中的“五”,即是指木、火、土、金、水等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行”是批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和变化。如《尚书正义》说:“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为五气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
五行的最初涵义与“五材”有关,即水、火、金、木、地这五种人类生活和生产最为常见的物质。人类对五行的认识和阴阳一样,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伴随着人类的不断进行以及对每种物质的发现和应用,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早在五千万年前人类就知道用火。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中有赤铁矿砂,仰韶遗址中有陶器等,都充分说明人类对金、对土的认识和应用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从而也证明了五行的真正起源是来自我们祖先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活动,即如《尚书大传》所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洪范》对五行认识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他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对五行的特性作了经典性阐释,使这五种物质的各自特性作为把各种事物进行归类的基本依据。并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和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的“相生”、“相克”规律作为阐释各种事物普遍联系的基本法则,从而形成了五行学说。编辑:唐必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