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
所谓简谱,是指一种简易的记谱法。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两种。一般所称的科谱,系指数字简谱。数字简谱以可动唱名法为基础,用1、2、3、4、5、6、7代表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级,读音为do、re、mi、fa、sol、la、si,休止以O表示。每一个数字的时值名相当于五线谱的4分音符。
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17世纪时法国天主教方济名会教士JJ苏艾蒂加以改进后用来教唱家教歌曲。18世纪中叶,著名的法国思想家JJ卢棱再加改进,大力倡导,并编入他的《音乐辞典》之中。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韦3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被称为“加—帕—谢氏记谱法”。
19世纪末叶,简谱传到日本,再传入中国。1904年沈心工编著出版的《学校唱歌集》是中国最早自编的一本简谱歌集;之后逐步普及到各地的学校,30年代随着救亡歌咏运动的开展,简谱得以在群众中广泛流传。
由于简谱的记法与中国的工尺谱(流行在中国民间的一种文字谱)相当接近,在中国简谱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就世界范围而言,中国是把简谱吸收的最好、最发扬光大的国家。而五线谱,通过教育体制,以西方为中心的音乐教育,已基本流行于各个国家,在院校里也是必修项目之一,它为世界音乐统一于一谱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