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对方不愿意,实行的强迫手段就算是强奸.你自己真不知道如果你有病算是强奸,如果你没有病哪就不算了.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所谓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也即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任何男子发生性行为的权利。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下而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第三,本罪的主体是男子,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但可以作为强奸的教唆犯或帮助犯。第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强奸的目的。
女的干男的没有强奸的说法(第3点),因为男的完全有能力自卫的。
如果没经过你同意,就算强奸
不过看你的文字里透着,惊讶和欢喜呀
不算,只不过是你情我愿,周瑜打黄盖。
不算!放心吧!
应该算是把
两个勾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