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界一直在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讨论和实践,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什么是改制?如何衡量改制是否完成或成功呢?似乎并未有公认的答案。您可能会认为这一问题过于“本本主义”,但我们认为,对改制概念的讨论将有利于明确我们努力的方向,并坚定我们前进的信心。(面对上涨:普通散户该做哪几件事?)
“改制”一词刚刚提出时,曾有学者为其定义: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
而今,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部分带有政府职能性质或占据垄断资源的机构还保留全资国有的产权结构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均已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起以董事会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那么,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已经完成了吗?非也,只能说改制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在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新的课题。(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改制”而未“变制”,企业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仍带有较多原体制下的痕迹。公司化改革仅仅达到了企业改制的基本要求。改制的实质目的是机制的转变,并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
根本性的变化之一是让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企业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的,没有利润(或盈利前景)的企业应坚决关闭,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决定企业的优胜劣汰。
“根本性”的变化之二是企业完全的自主经营。无论是政府还是大股东均不能越权干涉企业的决策,政府是企业与公众的服务机构,大股东也仅能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自身的权力。
“根本性”的变化之三是量化考核企业经营者。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缺少量化的和刚性的标准,未有明显的“劣迹”一般只升不降。但资本是逐利的,国有资产亦应努力实现保值、增值。经营者称职与否的首要标准即是其是否为股东创造了效益。
衡量当前国有企业的运作机制,相对改制的要求还尚有一段距离。我们为当前的国企改制下一个定义: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这些都是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意义基本相同,都是指在国有性质的企业、事业等单位,改变产权结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国有”的性质或“国有成分”比例有所改变了。但两者不是没有区别:“转制”相对具有整体性,多指国有性质的整体转换,如国有企业通过出让等方式变成民营企业,全额拨款的国有事业单位变成自负盈亏的企业等等;“改制”的概念相对大一点,只要国有性质的成分或比例一有改变即可称为“改制”,如国有企业引入外部投资,实施股权多元改造等,“转制”仅是改制的一种特殊情况。但在不需要很严谨的表达时,这两者基本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