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满一年后,企业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转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否则将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两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机关在每月的《纳税指南》公告栏中刊登需正式认定、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名单,请企业办税人员留意。
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需提供资料: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复印件二份(由工商发证部门的认可签章);
③会计上岗证、办税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注:财务人员需2人以上,如会计证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出纳则不能担任财务主管);
④聘用会计、办税人员的书面证明;
其它规定:
在一般纳税人年检和一般纳税人预认定转为正式认定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有偷、骗、抗税行为;
②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③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具体详细规定要提前到税收管理员那里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