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1997年平均每台生产成本为5000元,并以纯利润20%标定出厂价,则1997年产品出厂价为5000x(1+20%)=6000元。
已知2001年每台电脑出厂价仅为1997年出厂价的80%,但公司却得到50%的利润,则2001年产品出厂价为6000x80%=4800元,生产成本为4800÷(1+50%)=3200元。
设1997年2001年生产成本平均每年降低的百分数为X,列方程有
5000x(1-X)^4=3200 (^4表示4次方),
解方程得X=0.1056=10.56%
故1997年2001年生产成本平均每年降低的百分数为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