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的道德情感形成发展的特点是什么?
婴幼儿的道德情感。婴幼儿在掌握道德观念的基础上,已经产生了初步的道德情感,如同情心、责任感、互助感等。这个时期的儿童已能关心别人的情绪和处境,因他人高兴而高兴,因他人难受而难受,并想到要安慰和帮助别人。在成人的教育下,随着自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婴幼儿对他人和自己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就产生了最初的体验。如当自己和别人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受到表扬时,婴幼儿便产生高兴、满足、自豪的情感体验;当自己和别人的言行不符合道德规范受到批评时,婴幼儿便产生羞愧、难受、内疚的情绪体验。同时,也出现了最初的爱与憎。例如,当看到小人书上的大灰狼、灰狐狸时,就用手、拳头去打它;而当看到小白兔战胜了大灰狼、灰狐狸时,便高兴得拍手大叫。当然,这时婴幼儿的道德情绪体验,还是比较浅的、短暂的,一般都是成人要求、评价和强化的结果。
婴幼儿的道德观念。当婴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良好的行为时,父母及周围的人就会显出愉快的表情,并且用肯定的词,如、好”、“乖”等给予正强化;当他们做出不良的行为时,则成人显示出不愉快的表情,并且用“不好”、“不乖”的词给以负强化。婴幼儿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并形成各种道德习惯。若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婴幼儿便会毫不迟疑地做出合乎要求的行为来,对不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也会采取否定或克制的态度。当然,2~3岁婴幼儿的道德观念,还只是最初的表现,对他还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