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其他参与人,是除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和代理人之外的其他参与仲裁活动的人,主要是证人、鉴定人等。
证人、鉴定人作为人事仲裁活动的参与仲裁活动,目的是为了协助仲裁机构查明争议事实,顺利解决人事纠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仲裁参与也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证人、鉴定人有义务提供真实的证言和鉴定结论。证人、鉴定人要遵守庭审纪律,服从指挥。仲裁杨柳要为证人、鉴定人参加仲裁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帮助。
其他参与人参与仲裁活动是为了协助仲裁机构查明事实,顺利结案,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仲裁裁决的结果与其他参与人没有利害关系,其他 参与人不受仲裁裁决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