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能资源开发程度低。水电是一种廉价、清洁和再生的能源, 一次投资永续利用,并兼收多种综合效益(防洪、灌溉、形成优美环境、开发旅游点等)。但与火电站比,水电站建设工程投资大,占地多(据估计平均每千瓦容量要迁移库区0.4人,淹地0.6亩,处理淹没损失的投资平均要占水电站总投资的10-15%)。 因而我国目前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率仍然很低,仅占可开发利用水力资源的6%。而民族地区地处边远山区,开发利用的程度就更低。例如,雅鲁藏布江干流及多雄藏布、年楚河、拉萨河、尼洋河和帕龙藏布等五大支流蕴藏的河流天然水能达2亿千瓦, 占全国河流天然水能的30%左右。据考察, 在沿江可建造水电站的河段和地址有十多处,河面较窄,地质构造较好,但至今未得到开发。全国的十大水电基地有八个分布在民族地区。在八个基地内规划建设近100座梯级电站, 目前已建成的电站还未到规划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