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
1989年3月,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全国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创办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该会的宗旨是: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青少年事业的团体、个人的支持和赞助,促进中国青少年工作、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和福利事业的发展,推动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促进国际青少年间的友好关系,维护世界和平。
1989年7月,中国青基会工作人员奔赴河北省涞源县桃木疙瘩村,经过调查走访,确定桃木疙瘩小学为希望工程的第一个受益者,张胜利等11名受助学生重返学校。
1989年10月30日,中国青基会在北京召开“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新闻发布会,向海内外庄严宣布,建立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长期实施“希望工程”。
1989年10月31日,天津塘沽区实验小学二年级学生周桐写信并捐款27元零用钱。这是希望工程收到的第一封捐赠信和第一笔捐款。
1990年5月19日,由中国青基会援建的第一所“希望小学”在安徽省金寨县落成。徐向前元帅为该校题写了校名。
1990年9月5日,邓小平同志为希望工程题名――“希望工程”,他手书的这四个大字如今已成为希望工程的象征标志传遍海内外,激励着一批又一批希望工程的志愿者。
1992年4月15日,正式向社会推出“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计划,通过中国青基会和全国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牵线搭桥,使捐赠人(个人或集体)与贫困地区的失学少年结对挂钩,建立直接联系,实行定向资助直至小学毕业。
1993年设立“希望工程园丁奖”,奖励那些在贫困山区希望小学默默奉献的教师。第一届园丁奖颁奖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荣获第一届“希望工程园丁奖”的教师在中南海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1994年,开展“1(家)+1助学行动”。中国青基会推出“希望书库”,给渴望读书的孩子送去精神养料。
1994年,团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希望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将希望工程的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希望工程健康稳定发展的一次战略性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从1995年开始,希望小学签署建校协议,明确捐赠方、中国青基会及地方的权利和义务。
1996年,中国青基会正式颁布《希望工程会计核算办法》,建立了希望工程财务规范。
1996年1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对希望工程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保护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切实加强管理。
1997年,希望工程乡贫困发起最后冲击:为了下个世纪末的中国不再有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为了协助政府在本世纪基本解决贫困地区人口温饱问题和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希望工程进入冲刺阶段。
1997年4月28日,中国青基会将希望工程这项著名公益活动名称注册为专用服务商标,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这在中国尚属首次。
1998年中国青基会推出希望工程志愿者劝募行动,倡导志愿者深入社会为希望工程劝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