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居民不得在乡村置办宅基地
《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方法》第四十二条规则:乡镇非农业户缔造住所,应当运用国有土地。在城市(含建制镇)方案区内建单家独院的住所,有必要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国务院对于深化改革严厉土地处理的决议》着重,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制止乡镇居民在乡村置办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对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的定见》中规则:“制止乡镇居民在乡村置办宅基地,制止为乡镇居民在乡村采购和不合法缔造的住所发放土地运用证。”本年,《国务院办公厅对于严厉执行有关乡村团体缔造用地法令和政策的通知》重申,乡村住所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乡民,乡镇居民不得到乡村采购宅基地、农人住所或“小产权房”。依据上述规则,乡镇居民、异地农人或外地人员不得在乡村包含城市方案区内采购宅基地、农人住所,国土资源处理部门也不能为其在乡村采购和违法缔造的住所发放土地运用证。
二、乡村乡民“一户一宅”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方法》第六十二条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所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国土资源部《对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的定见》规则: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令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越省(区、市)规则的规范。不契合请求条件的,不得同意宅基地。乡村乡民将原有住所出卖、租借或赠与他人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得同意。
三、乡村乡民建住所用地面积规范
《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方法》第四十一条规则:(一)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越180平方米;(二)占用犁地的,每户不得超越120平方米;(三)因地势条件约束、寓居涣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越240平方米。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凡地少人多的当地,住所用地有必要从严操控,规范就低不就高。
四、乡村团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租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则:“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许租借用于非农缔造”。《国务院对于深化改革严厉土地处理的决议》规则:“制止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不合法出让、租借团体土地用于非农业缔造。”《土地处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则:“生意或许以别的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背土地使用总体方案擅自将农用地改为缔造用地的,期限撤除在不合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别的设备,康复土地原状;对契合土地使用总体方案的,没收在不合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别的设备;可以并处分款;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别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乡村宅基地请求报批程序
依据《土地处理法》、国土资源部《对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的定见》有关规则:乡村乡民建住所需求运用宅基地的,先要向本团体经济组织提出请求,经乡民会议同意并在本团体经济组织或乡民小组张榜发布。发布期满无异议的,经村委会检查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中心所实地勘查,签出查勘定见和审阅定见,再报乡镇(场)人民政府审阅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阅和县人民政府批阅。经依法同意的宅基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乡民小组应及时将批阅成果张榜发布。经同意的宅基地,两年不建住所的,原同意文件失效。
六、尽力节约运用乡村团体缔造用地
依据《土地处理法》、江西省《施行方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对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的定见》的请求,乡村乡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所,要充分使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使用的,不得同意占用犁地。使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所的,也有必要契合方案。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所,要鼓舞农人腾退剩余宅基地。凡新建住所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纳签订合同等方法,确保按期撤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七、加强乡村宅基地用地方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则:乡村乡民住所用地,触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国土资源《对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的定见》规则:乡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归入年度方案。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农人建房用地年度方案指标,由县政府分化下到达各乡镇(场)。各乡镇(场)按方案逐宗落实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建房户,不得超方案审阅宅基地。
八、乡村乡民不合法占用土地建房必将受到法令的赏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则:“乡村乡民未经同意或许采纳诈骗手法骗得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建住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平部门责令退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期限撤除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子。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多占的土地以不合法占用土地论处。”《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方法》第五十三条规则:“依照《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和本方法规则,责令期限撤除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别的设备的,缔造单位或许个人有必要当即停止施工,自行撤除;对持续施工的,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有权制止,必要时可以对其违法建筑物和别的设备依法强行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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