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
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後,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後,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後,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後,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後,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因此,进口押汇是开证行?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