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出自《论语.乡党第十》,原文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洁,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恶臭不食;失饪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原文可归纳为“二不厌,三适度,十不食”。翻译成白话为“斋祭时用的食品不能象寻常饮食那样,用料和加工都要特别洁净讲究。参加斋祭的人要离开家居之所居宿到斋室中。现祭的饭要尽可能选用完整的米来烧,脍要切割得尽可能细些,饭伤了热湿、甚至有了不好的气味,鱼陈了和肉腐烂了,都不能吃;色泽异样了不能吃,气味不正常了不能吃,食物烹饪得夹生了或过熟了均不应当吃;不是进餐得正常时间不可以吃;羊猪等牲肉割得不符祭礼或分配得不合尊卑身份,不应当吃;没有配置应有的酱物,不吃;肉虽多,也不应进食过量,仍以饭食为主;酒可以不划为一限量,但也要把握住不失礼度的原则;仅酿一夜的酒,市场上卖的酒和干肉都不可以食用(虑其不醇正精洁);姜虽属斋祭进食时可以食用的辛而不荤之物,也不可吃得太多;助祭分得的肉,应不留神惠当天班赐;祭肉不能超过三天,过了三天就不能在吃了。
成语词条: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成语发音: shí bù yàn jīng,kuài bù yàn xì
成语释疑: 厌:满足;脍:细切的肉。粮食舂得越精越好,肉切得越细越好。形容食物要精制细做。
成语出处: 《论语乡党》:“斋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成语示例: “割不正不食”这是他老先生的古板规矩,但“~”的条令却有些稀奇。(鲁迅《南腔北调集由中国女人的脚……》)
(其中~代表本词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