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率扬州军民死守孤城,终因外无援兵,寡不敌众,城池沦陷。城破后,清兵在扬州大开杀戒,扬州人民遭受了世所罕见的大屠杀……
“扬州十日”真相
在任何一部写中国通史的著作中,任何一篇谈明清掌故的文章中,必然会提到“扬州十日”事件,或者“扬州十日”惨案。对于“扬州十日”,历来有很多观点,有人以为“扬州十日”就是屠城十天,还有人认为“扬州十日”出于虚构。那么,“扬州十日”的真相究竟如何?
1645年农历四月二十五日,清兵攻破扬州城,有一个名叫王秀楚的扬州人幸而未死。他目睹清兵的所作所为,将自己从破城那一天起的十日内的亲见亲闻记录下来,题为《扬州十日记》。我们看看这本书到底写了什么,作者经历的十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大兵入城”的消息在扬州城内迅速流传,但是所谓“大兵”究竟是指明朝靖南侯黄得功的援军,还是指清朝豫亲王多铎的北兵不得而知。王秀楚在街上亲眼看见几十个人骑马拥着史可法狼狈南去,这才确认是“敌兵入城无疑”。不久,王秀楚的大哥来告诉他,此时大街上已经血肉横飞,“中衢血溅矣”。天快要晚时,清兵的大屠杀掀起了高潮,“大兵杀人声已彻门外”。同时,他们开始放火,“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余处,远者不计其数”。
四月二十六日,大火烧了一夜后,势头稍减。王秀楚亲见清兵“持刃”到处追人屠杀,“追蹑如飞”;并且抢劫财物,“搜余兄弟金皆尽”;同时又掠夺妇女,“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椎挞,或即杀之”。这时的扬州城已经是人间地狱,“堆尸贮积,手足相枕”,“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到了晚上,清兵又到处放火,“外复四面火起,倍于昨夕”。显然,屠城达到了高峰。
四月二十七日,作者躲藏在乱坟堆中,亲耳听见清兵的杀声、刀环的响声和百姓的哭声。“至午后,积尸如山,杀掠更甚”。屠城在继续进行。
四月二十八日,清兵越来越多,气势也越来越汹。有一清兵“掳一少妇、一小儿,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碎而死”。有一群妇女藏在草垛里,“户外有卒,一时手杀二人”。惨烈的屠城仍在延续中。
四月二十九日,“又纷纷传洗城之说,城中残喘冒死缒城逃去者大半”。清兵大肆放火,“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后多草房,燃则立刻成烬”。屋内居民为火所逼,无不外逃,“亦有闭户焚死者,由数口至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王秀楚听到一个红衣人传言说:“明日王爷下令封刀。”看来,屠城这时已经到了尾声。既然“封刀”要王爷“下令”,可见当初屠城也一定是王爷“下令”所为。
五月初一,清兵虽说已经“封刀”,但杀人之事仍然不止,“势虽不甚烈,然未尝不杀掠”。
五月初二,有官吏安抚百姓,“毋得惊惧”。各寺院僧人开始焚化积尸,“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还不包括落井、投河、焚死、自缢、被掳的人。
五月初三,官方“出示放赈”,作者到缺口关去领米,当时发生了“抢米”现象。
五月初四,扬州城里“烈日蒸熏,尸气熏人”。前后左右,到处焚尸,“烟结如雾,腥闻数十里”。
五月初五,躲藏的百姓开始出来走动,但仍有抢劫事件发生,“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作者一家“亲共八人,今仅存三人”。
王秀楚十天的记载,大致就是如此。从他的记载可以看出,清兵在攻破扬州城后,“王爷”多铎的确下过屠城的命令。这一残暴的命令整整执行了五天,在第六天下令“封刀”。“封刀”之后的五天,虽然仍有杀人现象,但和前五天的公然杀掠、大肆焚烧相比毕竟有所收敛。因此,把“扬州十日”理解为“屠城十日”固然与史实不符,而根本否认“扬州十日”的史实更是毫无道理!
有人说《扬州十日记》只是扬州大屠杀的孤证,我们便有必要给出一种众所周知的旁证。实际上,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清军发出的公告:“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扬州既然抗清最激烈,破城而入的清军怎能不执行这一命令,施行“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清初计六奇《明季南略》记载:“甲戌,清师渡淮,是晚猝至扬州新城,破之,悉屠其民。”计六奇在康熙六年遇见一人,自称久居扬州,清兵破城后逃出,对扬州屠城一事知道得很多。那人说,破城那天,扬州新城的老百姓忽然喧哗起来:“鞑子已入旧城杀人矣!”大家纷纷出城逃走,“走不及者被杀,凡杀数十万人,所掠妇女称是,无一人得存者,扬城遂空”。还有一种说法是,城破之日,清兵首领发出令箭,每一个城门杀一百人,以报复攻城时明军对清军的杀伤。既而在传递令箭中,变成了每一个城门杀一千人。杀完后,复又传令,再杀一千。如此“连续传箭,直杀至数十万,扬州烟爨四十八万,直是遂空”。还有一说,当初扬州城被明朝军阀高杰就屠杀过两次,“及豫王(清将多铎)至,复尽屠之,总计前后杀人八十万,诚生民一大劫也”!
关于“扬州十日”死亡人数,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据王秀楚《扬州十日记》记载,五月初二是各寺院僧人开始焚化积尸的日子,至于总共焚烧了多少尸体,按理说最后清点时才能得知。但王秀楚在五月初二这天紧接着写道:“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这显然是事后补上去的数字。近人张德芳根据有关资料考证,说《明史地理志》记载万历年间扬州人口为“八十一万七千五十六”;《扬州府志》所载人口较为复杂,在成化、嘉靖年间扬州府属全区人口在“七八十万左右”。这样,估计到了“扬州十日”发生的1645年,扬州府人口“不会超过一百万”。考虑到各种因素,这一年集中在扬州城里的人口“至多不会超过二三十万”,“八十余万”的数字似有夸大失实之嫌。
“八十余万”虽是估计的数字,可是清兵屠城,血证如山。清兵攻克南京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中自供道:“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撄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杀人者本意在“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的恫吓,却在无意中成为史可法和扬州人民“撄城固守”、宁死不屈英雄气概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