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已基本实现了《巴厘宣言》提出的儿童发展的八项目标,但联合国《千年宣言》和《一个适合儿童的世界》提出了更高的全球目标,使中国儿童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暹粒宣言》确立了区域儿童发展的三个优先领域,这也是中国儿童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受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经济发展存在显著差异,儿童发展极不平衡。2003年底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2,900万,多数分布在西部地区。2003年,边远地区和沿海地区孕产妇死亡率相差5.8倍,婴儿死亡率相差4.4倍;农村地区婴儿死亡率比城市地区高2.5倍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高2倍以上。农村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明显高于城市。西部地区仍有372个县没有实现“普九”,这些县也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教育和其他资源短缺,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儿童生存和发展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出生缺陷问题日益突出。
中国每年发生出生缺陷约80-100万人,除死亡外,出生缺陷所导致的残疾给家庭、社会造成了沉重负担。近年来,由于环境因素、遗传因素及环境和遗传因素相互作用造成的出生缺陷逐渐增加,强制性婚检的解除降低了对出生缺陷发生的预警效果。出生缺陷带来的问题日显突出。
2、防治艾滋病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中国艾滋病处于全国低流行和局部地区及特定人群高流行并存的态势。估计现存感染者人数为84万。艾滋病疫情继续呈上升趋势,发病和死亡持续增加,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女性感染者比例上升,母婴传播比例逐年增加,因艾滋病致孤儿童数量增多,这些问题表明中国防治艾滋病形势依然严峻。
3、对女童的歧视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
受传统性别文化和劳动方式的制约,中国一些地区的家庭存在着偏好男孩的倾向。一些家庭重男轻女,女童就学率、营养健康状况明显低于男童。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持续升高的迹象。1982年、1990年、2000年中国分别进行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8.5、 111.3和 116.9。
4.弱势儿童群体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在社会和经济变革过程中,儿童权益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拐卖妇女儿童,逼迫儿童乞讨、卖艺,非法使用童工、弃婴等。此外,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儿童意外伤害等问题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鼓励儿童参与发展得不到足够重视。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确定工作方案时,还不能完全体现儿童优先,不能完全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不能充分倾听儿童的呼声。儿童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在许多关乎儿童利益和发展的问题上,儿童还往往被作为被动接受的个体,被塑造的对象,还没有成为能动的个体,发展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