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的,和平必须要武力来保证,战争就是为了和平
战争与和平
两种相对立的基本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战争是为了一定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是暴力的对抗;和平则是基于一定政治目的而从事的非战争活动,呈现非暴力对抗的特征。战争与和平对人类社会生活施以深刻影响,因而成为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成为社会领域多学科研究的对象。在古代,由于历史观和阶级性方面的局限,人们还不可能科学地认识战争与和平问题。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科学地揭示了战争与和平的社会本质,强调对战争或和平的性质要具体分析,并由此形成了系统的战争与和平理论,为人们正确认识战争与和平问题指明了方向。战争与和平不是两个孤立的社会现象,从本质上说,它们都是社会政治的不同表现形态。在存在阶级的人类社会中,战争是两个和平之间的现象,战争与和平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结,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因为不论战争或和平都与社会政治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政治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必然出现的历史现象。政治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再也不能照旧前进,就有可能爆发战争,用以扫除政治道路上的障碍;障碍既除,政治目的达到,战争结束,代之以和平;障碍没有扫除干净,战争仍须继续进行。从这种意义上说,战争就是政治,但不是一般的政治,而是流血的政治;和平也是一种政治,是不流血的政治。战争或和平本身都是政治性的社会活动,自古以来没有不带政治性的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的政治本质决定了人们不能用抽象的人性或道德标准来确定对待战争或和平的态度,而应当具体地分析和研究战争或和平背后的政治内容,以决定自己对待战争或和平的态度。马克思主义从不抽象地谈论战争与和平。列宁说过:“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应当研究战前的政治,研究正在导致和已经导致战争的政治。”(《列宁全集》第23卷第23~24页)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反对一切阻碍进步的非正义的战争,但是不反对进步的正义的战争。对于后一类战争,我们共产党人不但不反对,而且积极地参加。”(《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76页)对待和平,也要具体分析。因为和平背后的政治内容也各有不同,既有处在阶级压迫或民族压迫下的“痛苦的”和平,也有摆脱阶级压迫或民族压迫依靠正义战争赢得的和平;既有推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和平,也有阻碍社会进步、延缓历史发展的和平。总之,有各种各样的战争,也有各种各样的和平,马克思主义既反对盲目崇拜战争,也反对痛苦屈辱的和平。不论对战争还是对和平,它都主张坚持正义的立场、进步的立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这是马克思主义战争与和平理论区别于历史上各种战争与和平理论的根本之处。马克思主义强调对战争与和平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丝毫也不影响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说是反对战争主张和平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战争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产生是与私有财产和阶级的产生联系在一起的,只要人类社会存在私有制,存在阶级,就会有压迫和反压迫、侵略和反侵略的战争。只有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消灭,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铲除战争的根源,并最终消灭战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是要消灭阶级,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从而从根本上消灭战争,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在分析战争与和平的形势时,马克思主义者坚持辩证的观点。一方面,只要人类社会存在私有制和阶级,战争就不可避免,战争是私有制经济及其政治的必然产物。不论世界形势发生怎样的变化,只要存在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战争的危险就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就新的世界战争的危险而言,在某一历史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又并非注定不可避免。1950年,毛泽东提出新的世界战争是能够制止的。80年代,邓小平通过对国际形势的长期观察,指出世界战争的危险是存在的,但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战争力量的增长,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历史证明了这些科学预见的正确性。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依靠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努力,维护世界和平,推迟或避免世界大战是可能的。但是,世界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斗争和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战争与和平两种可能。究竟哪一种可能将成为现实,取决于历史的发展,取决于世界人民争取和平努力的成败。中国政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
要 求和平必先备战! 这是一句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