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脂症
<一>定义 :
血中脂肪物质如胆固醇、三酸甘油脂、及血脂蛋白代谢异常的疾病群。
<二>发生原因、发生率、与危险因子 :
高血脂症是由于血中脂肪物质过高所产生的疾病,它是造成动脉硬化症和心脏病发生的一个重要危险因子。每100人中约有一个发生此症,男性高于女性(唯糖尿病人者例外)。高血脂症可因遗传(如一些家族遗传性高血脂症)、或经由次发性的因素所导致(疾病因素如糖尿病、肥胖症、库欣氏症候群、肾病症候群、甲状腺低能症,饮食因素如每日脂肪摄取超过总热量 卡路里 的40%、饱和脂肪酸超过总热量的10%、胆固醇每日摄取超过300亳克、或饮酒过量,及某些药物如利尿剂、女性荷尔蒙、避孕药丸、类固醇、或贝他阻断剂的使用等)。
<三>血脂蛋白的种类 :
血脂蛋白包括:乳糜粒脂蛋白(Chylomicrons)、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低密度脂蛋白(LDL)、中介密度脂蛋白(IDL)、与高密度脂蛋白(HDL)等。
其中高密度脂蛋白(HDL)因可保护心脏减低心脏病的发生率,故又称为「好胆固醇」,而低密度脂蛋白(LDL)因与心脏病的发生息息相关,故又称为「坏胆固醇」。
<四>高血脂症的分类 :
根据血中不同种类的血脂异常,世界卫生组织(WHO)经修正原先的Fredrickson等人的分类临床上把高血脂症分为六种类型。
第I型是由于乳糜粒脂蛋白过高而造成三酸甘油脂过高症。第IIa型是由于LDL脂蛋白过高造成血胆固醇过高症。第IIb型除了LDL脂蛋白过高造成血胆固醇过高外,尚伴有轻度到中度的VLDL脂蛋白过高造成的三酸甘油脂过高症。第III型乃由于乳糜粒脂蛋白残余物(remnants)与IDL脂蛋白积累造成的胆固醇及三酸甘油脂过高症。第IV型由于VLDL脂蛋白升高造成的三酸甘油脂过高症,也常伴有轻度到中度的胆固醇过高现象,唯其LDL脂蛋白正常。第V型则是由于乳糜粒脂蛋白与VLDL脂蛋白过高造成的三酸甘油脂过高症。
由于以上之分类会随着治疗后血脂改善而变动,例如IIb型(VLDL及LDL均高)经治疗后可能变成IIa型(只有LDL高),亦有可能变成第IV型(只有VLDL高),较易造成困扰,故近年来学者提出较简易之分类法如下 :
(1)高血胆固醇症(只有胆固醇值升高)
(2)高血三酸甘油脂症(只有三酸甘油脂值升高)
(3)混合型高血脂症(胆固醇及三酸甘油脂值均升高)
其中HDL的角色被认为是影响高血脂症治疗的重要参考因子,通常HDL如<40 mg/dl如合并高血三酸甘油脂症者因冠心症的危险性增加而应加以治疗。反之,如HDL 60 mg/dl则对心脏有保护作用。
此外,美国NCEP在2001年5月对「高血胆固醇症」又细分为 :
(1)正常理想值 : 血总胆固醇值<200 mg/dl(或LDL值<100 mg/dl为理想、100-129 mg/dl为接近理想)
(2)边缘性高值 : 血总胆固醇值200至239 mg/dl(或LDL值130至159 mg/dl)
(3)高值 : 血总胆固醇值 240 mg/dl(或LDL值160-189 mg/dl为高值、 190 mg/dl为高值)
而2001年NECP对「高血三酸甘油脂症」又细分为 :
(1)正常理想值 : 血三酸甘油脂值<150 mg/dl
(2)边缘性高值 : 血三酸甘油脂值150至199 mg/dl
(3)高值 : 血三酸甘油脂值200至499 mg/dl
(4)极高值 : 血三酸甘油脂值 500 mg/dl(易并发「急性胰腺炎」)
<五>高血脂症的预防 :
筛选为早期发现高血脂症的一个重要方法。美国卫生署建议20岁以上成人作例行健康检查时应包括血脂检查以期及早发现,及早治疗。由于预防胜于治疗,故平日应尽可能摄取均衡、低脂、适度胆固醇饮食,不酗酒,并作适当运动以维持理想体重,将可预防高血脂症的发生。
<六>高血脂症的症候 :
除了极少数的「家族遗传性高血脂症」的患者皮肤或皮下组织或肌腱出现「黄色瘤(Xanthoma)」或「黄斑瘤(Xanthelasma)」及部份「严重高血三酸甘油脂症」患者并发「急性胰腺炎」外,一般高血脂症病人没有任何明显症候。
<七>高血脂症的诊断 :
一般血总胆固醇值或血三酸甘油脂值超过200mg/dl者即可诊断为高血脂症。为了慎重起见,应再加做完整的血脂蛋白检验(包括VLDL、LDL、及HDL等)。此外,详细的体格检查和其他项目的实验室检查也属必要,因为如此才能排除「次发性高血脂症」的原因。
<八>高血脂症的处理 :
治疗的目的是使血脂异常回复正常以期降低动脉硬化及心脏血管疾病的发生。目前世界各国对高血脂症之处理均有各自之指引(Guideline),但大多参考「美国国家胆固醇教育计划」(NCEP)及「欧洲动脉硬化学会」(EAS)的Guidelines 修改而成,我国也不例外。一般而言,高血脂症患者先经三至六个月「饮食疗法」处理,如血脂仍高才考虑并以「药物治疗」。
不论以何种方法治疗,临床上均同时参考血中总胆固醇值、高密度胆固醇值、以上二者之比值、及病人是否为「心脏血管性疾病(指冠状动脉心脏病、心肌梗塞、脑血管疾病、周边动脉粥样硬化症等)」患者,又是否具有二个以上之「冠心症危险因子」者。这些危险因子为:
(1)年龄 : 男性 45岁、女性 55岁,或过早停经而未接受动情激素治疗者。
(2)家族史 :亲人中有早发性心肌梗塞或猝死者,一般指父亲或其他一等亲男性在55岁前发病,或母亲或其他一等亲女性在65岁前发病者。
(3)上血压 :血压 140/90 mm Hg(糖尿病人以 130/80 mm Hg)以上或正在服用抗上血压药物治疗者。
(4)高密度胆固醇(HDL-C,即好的胆固醇)<40 mg/dl者。(2004年美国糖尿病学会建议糖尿病人男性HDL-C应在40 mg/dl以上、女性在50 mg/dl以上)(但如果HDL-C 60 mg/dl者反而对心脏有保护作用,并使危险因子减少一个。)
(5)吸菸者。
(6)糖尿病人者。(在2001年5月美国NCEP已单独将糖尿病人视同已罹患心脏血管性疾病一样,应严格处理其并存之高血脂症。)
例如在我国,如果患者没有患「心脏血管性疾病(指冠状动脉心脏病、心肌梗塞、脑血管疾病、周边动脉粥样硬化症等患者)」,同时也没有超过二个心脏病危险因子者,则其血中总胆固醇值要超过240 mg/dl(或低密度胆固醇值(LDL-C,即坏胆固醇)超过160 mg/dl)、或血三酸甘油脂值(TG)超过200 mg/dl(在我国须同时合并高密度胆固醇值(HDL-C)<40mg/dl或总胆固醇值(Total Cholesterol)/高密度胆固醇值(HDL-C)比值超过5以上)才考虑治疗,先使用「饮食治疗」三至六个月,无效后再考虑使用「降血脂药物治疗」,并且治疗的目标为使总胆固醇值少于240 mg/dl(或低密度胆固醇少于160 mg/dl)或三酸甘油脂少于200 mg/dl即可。如果患者具有二个或以上之心脏病危险因子,则其血中总胆固醇值如超过200 mg/dl(或低密度胆固醇值(LDL-C)超过130 mg/dl)或血三酸甘油脂值(TG)超过200 mg/dl(须同时合并HDL-C<40 mg/dl或Total Cholesterol/HDL-C比值超过5)即可考虑治疗,而治疗目标为使总胆固醇值少于200 mg/dl(或低密度胆固醇少于130 mg/dl)或三酸甘油脂少于200 mg/dl即可。反之,如患者曾患「心脏血管性疾病」或患者是「糖尿病人者(2002年9月健保的新规定)」则其血中总胆固醇值如超过200 mg/dl(或低密度胆固醇值(LDL-C)超过130 mg/dl)或血中三酸甘油脂值超过200 mg/dl(合并其他条件如前述)即应在使用「饮食治疗」的同时加上「降血脂药物治疗」,并且治疗目标较严格,最好使血中总胆固醇值少于160 mg/dl(或低密度胆固醇少于100 mg/dl)或血中三酸甘油脂值少于150mg/dl。
但如果患者血中三酸甘油脂超过1000mg/dl(2004年9月1日健保局修订为500 mg/dl),因具有罹患急性胰腺炎危险,故得马上使用降血脂药物(应使用fibrate类药物),并且不须考虑TC/HDL-C比值是否大于5。
饮食疗法则是最先应采取的处理步骤,而对于体重过重者,则应减轻体重至理想体重。对于大部份的人而言,第一期的饮食限制为降低总热量(卡路里)、胆固醇(每天300亳克以内)、及饱和脂肪酸含量(10%以下)是适当而必要的处置,至于饮食之限制程度则应视高血脂症之严重程度成正比。如果三个月后血脂仍高,则应进入第二期的饮食限制疗法:胆固醇每天应少于200甚至150毫克、及饱和脂肪酸含量7%以下。如果三个月后血脂仍高,则应考虑降血脂药物治疗。唯有些情况专家建议可考虑提前使用药物治疗,例如糖尿病人者、有动脉硬化或心血管疾病人者或家族史者。
至于药品类型的选择应视患者血中何种血脂升高而异。一般而言,临床上常用的降胆固醇药物有以下数种类型:
(1)胆汁 sequestrant树脂:cholestyramine,colestipol,colesevelam等。
(2)HMG-Co A reductase 抑制剂(目前为首选药物):lovastatin,pravastatin,simvastatin,fluvastatin,atorvastatin,rosuvastatin等。
(3)Nicotinic acid:nicolar,lipo-nicin,acipimox等。
(4)Probucol(因此药会同时降HDL,故非首选药物)。
至于降三酸甘油脂药物则为:
(1)Fibric acid 衍生物:gemfibrozil,bezafibrate,etofibrate,fenofibrate等。
(2)Nicotinic acid:nicolar,lipo-nicin,acipimox等。
专家建议如果以上单种药物使用2到3个月仍无疗效,则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尝试转用他类药物。有时尚须使用二种甚至多种药物混合疗法方能达到较佳疗效,临床实验已证明降低血脂即可减缓动脉硬化的发展及降低心脏血管疾病的发生,唯须注意有些患者会增加其出现「肌炎」的概率。患者应遵医师指示定期服药并作血脂、肝功能、及肌炎指标定期检查以了解副作用程度及高血脂症的控制情况。
<九>结语 :
高血脂症的并发症为动脉硬化症及心脏血管疾病如冠状动脉疾病、脑血管疾病等。虽然降低血脂可减少心脏血管疾病的发生,唯近年来亦有不少医学报告提出降低胆固醇虽可降低冠心病的死亡率,但其「非心脏病有关」的死亡率(包括自杀、发生意外、及癌症等)却有上升之势,使得总死亡率并无明显变化,因此专家们建议目前降血脂药物之使用,应以「再(次)发性预防」为主要目的,即使用于己发生过心肌梗塞或心脏血管疾病的病人身上,以防止第二次同样疾病的发生,至于从未发生过此类疾病的人士则可不必为了预防(原发性预防)此类疾病的发生而使用降血脂药物。
不吃动物油,
多吃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