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背
法不责众,说明了法律是有局限性的。
任何法律都必须建立在大多数人自觉的基础上。如果大多数人对法律不认可,不遵守,那么这个法律就无法得到贯彻执行,如果硬要执行,势必就要面临责众的问题,出了乱子就更不可收拾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建立在宗教和道德的基础之上的。大多数人遵守宗教的教义或道德的规范,那么自然不就会去触犯法律,犯法的只会是少数人。对于敢于犯法的少数人,法律当然可以严惩不怠。
然而一切剥削阶级统治下的社会,法律都面临着责众的问题。因为作为统治阶级的剥削者总是少数,为维护剥削制度的法律,必然与大多数被剥削被压迫的人民利益相左。宗教的麻痹和暴力的镇压终归不能长久。所以剥削制度下造反的事件是经常发生的。对于人民的造反,统治阶级只能采取武力镇压或者招安的办法,法律已经不起作用了。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都是如此。
有人会说,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治社会好得不得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类最文明最先进的社会。果真如此吗?当今无论哪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无一例外的都要借助于宗教。除此之外,还有庞大的军队和发达的警察系统,随时准备用暴力进行镇压。这些国家的财政收入有相当大的部分要用在这方面的开支。即便如此,这些国家也并不安宁,大大小小的造反事件仍然层出不穷(虽然有的造反被扣恐怖主义的帽子)。有人说美国的无产阶级不是没有造反吗?恐怕他忘了五一国际劳动节是怎么来的吧?有剥削就有斗争,有压迫就有反抗,你没看见不代表就没有。还是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不相信咱们就走着瞧!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我国没有也不必需要用宗教来控制社会。我国的法律是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基础之上的,在根本上是符合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因此大多数人民都会自觉地遵守法律。建国以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清除了匪霸,改造了旧社会留下来的大批敌对分子,消灭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社会风气为之一变,人民的道德风尚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争当雷锋。因此我国历来用在这治安方面的开支是很少的。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代表了人类最高的道德水平和最文明社会管理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强调了社会主义法治,但是在主会主义道德方面却有所忽视,这是不争的事实。
市场经济固然需要法治,但同样离不开道德。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一直占有主导地位,就是搞市场经济,只要不犯法,随便怎么干都是可以的,甚至法律也是可以打擦边球的。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把道德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到了假冒伪劣泛滥成灾,坑蒙拐骗防不胜防时,想起诚信来了。近几年又在呼唤诚信道德,又提出以德治国.可是一旦失去,岂是短期能追回的?
由于失去了道德的屏障,法律的压力骤然加大,已经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过去我们曾为秋菊打官事而叫好,而现在打官事不仅是当事人难以承受的负担,也是社会的沉重负担。刑事犯罪和贪官的大量出现,公安检察部门忙得不可开交,纪检监察部门也退到检察部门的同一战壕,防守法律的最后防线,大案要案都忙不过来。小案子只好先放着了。这样,法不责众的情况不可避免要出现了,贪污罪的起刑点不提高了一倍半吗?越是这样,犯法的人不就越多吗?进入恶性循环怎么得了?
不仅如此,由于道德观价值观是非观的改变,对法律的看法也产生不同的认识,导致了一些法律的废止或修改。现在仍然不能满足。然而如果我国的法律脱离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又没有宗教作为屏障,那么为了维持这个法律体系将要化多大的代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