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在海底的延伸
图为海岸照片
从海岸起在海水下向外延伸的一个地势平缓的海底地区的海床及底土,在大陆架范围内海水深度一般不超出200米,海床的坡度很小,一般不超过1/10度。国际法认为,大陆架是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大陆架是一国领土在海水下的自然延伸,这是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某些主权权利的理论根据7大陆架总面积2710万平方千米,占全球面积5.3%,约占海洋总面积7.5%。几乎所有大陆岸外均有大陆架发育。大陆架地形比较平坦,但也可有起伏20米左右的丘陵、盆地和谷地等。大陆架蕴藏着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物资源。世界上石油产量20%来自大陆架。大陆架上的水域也是海洋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地方。世界上渔获量90%来自大陆架上面的水域。<BR> 许多国家主张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法律上的大陆架概念在不断变化。首先对大陆架提出管辖权主张的是美国,随后不少国家发表了类似的关于大陆架的声明。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大陆架公约》规定,大陆架是“邻接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以外,深度达 200米,或深度超过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许开采其自然资源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据此,200 米海水深度是国际法上确定大陆架的一个标准,技术上能够开发也是一个标准。所以大陆架的范围可随技术的发展而扩大。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沿海国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关于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公约》规定:“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这种权利是专属的,即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该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但沿海国开发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 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非生物资源,须向国际海底管理局缴纳一定的费用。大陆架的自然资源包括海床和海底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即在可捕获阶段在海床上或海床下不能移动或其躯体须与海床或海底土保持接触才能移动的生物。
大陆架是大陆的自然延伸,坡度一般较小,起伏也不多。世界大陆架总面积约为2700多万平方公里,平均宽度约为75公里,占海洋总面积的8%。大陆架浅海靠近人类的住地,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大约90%的渔业资源来自陆架浅海。人类自古以来在这里捕鱼、捉蟹、赶海,享"鱼盐之利,舟楫之便"。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又在这里开辟浴场、开采石油,利用这里的阳光、沙滩和新鲜空气,开辟旅游度假区。
在许多浅海海底,可以发现有蜿蜒曲折的水下河谷,有趣的是它们常常可以同陆地的河谷相对应起来。像北美的哈德逊水下河谷就很明显,它沿东南方向伸到大西洋底,顶端是浅平的半圆形,向"下游"逐渐变深,最深处在海面以下100米,而谷地两旁的海底深度只有40米。哈德逊水下河谷的下游出口处呈三角形散开,就好像河流入海的宽大河口一样。在东南亚,苏门答腊与加里曼丹之间的巽他大陆架上,有着树枝状的水下河谷系统,一条是向北流,一条向南流,两条水下河谷的海底"分水岭",就是二片微微上凸的海底高地。这两条水下河谷底部都是慢慢地向下游倾斜的,它们的横剖面与平面外形同陆地上的河谷简直一模一样。另外,在欧洲西北部围绕着英伦三岛的一片广阔的大陆架浅海底,也有几条极为明显的水下河谷。现在地图上,易北河、莱茵河、威悉河都是分开单独入海的,假使把它们各自的水下河谷连接起来,那么可以看到,它们入海后通过各自海底的河谷,向北延伸,最后三条河谷汇合一起"注人"北海了。从法国、英国注入大西洋的河流,不少是同海底水下河谷相连接的。甚至英吉利海峡的本身,就是一条通向大西洋的海底谷地。
为什么它们如此地酷似陆地上的河谷?这同大陆架的形成有密切的关系。
原来,大陆架曾经是陆地的一部分,只是由于海平面的升降变化,使得陆地边缘的这一部分,在一个时期里沉溺在海面以下,成为浅海的环境。
大陆向海底的延伸部分
“大陆架”是大陆海岸线向海洋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