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2)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印花税的特点: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2、征收范围广泛,3、税收负担比较轻,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税率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比例税率有五档,即千分之1、千分之4、万分之5、万分之3和万分之0.5。
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伍元。
具体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六、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
七、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八、印花税票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种。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九、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十、印花税的违章处理
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007
1、什么是印花税?
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2、什么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3、什么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答: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2)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4、什么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答:(1)按比例税率计税的凭证,其计税依据是: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收入;技术合同为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为所载金额;(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额,并不是实际结算金额)。记载资金的帐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股份制企业按"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2)按定额税率计税的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的件数。
5、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于何时贴花?
答:印花税纳税凭证应在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书据在立据时、帐簿在启用时和证照在领受时贴花。
6、哪些凭证免纳印花税?
答:(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细则列举免纳印花税的凭证有:①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②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7、印花税应纳税额尾数及起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应纳税额不足一角时,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