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年,法国人德罗沙在吸收了卡诺研究热力学时提到的一些内燃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冲程内燃机工作原理。这个工作原理提出了取得最高效率和最佳经济性能所需要的条件:点火前要高压;燃气要迅速膨胀,达到最大膨胀比等。他还提出了实现这些条件的具体步骤,这就是把活塞运动分作四个冲程:活塞下移,进燃气;活塞上移,压缩燃气;点火,气体迅速燃烧膨胀,活塞下移做功;活塞上移排出废气。
1876年,德国人奥托根据德罗沙的四冲程内燃机工作原理,设计制造了第一台四冲程汽油内燃机,取得了内燃机技术的第一次突破。
1886年,德国发明家奥托作出了一项惊人的声明:取消自己获得的四冲程内燃机的专利。四冲程内燃机是在当时大气式发动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新型内燃机在1878年巴黎万国博览会上赢得了工程技术界的普遍称赞,认为它是“自瓦特以来在动力方面取得的最大成就”。然而,发明家本人却要否定自己的发明权,这当然令人迷惑不解。
那么,奥托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定呢?原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法国工程师罗沙写的一本小册子。书中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四冲程内燃机的原理。由于这本小册子是在奥托发明四冲程内燃机之前出版的,出于对别人的尊重,他便毅然决定放弃已获10年之久的专利权。
奥托的高尚品德博得了人们的高度赞誉。同时,大家认为虽然是罗沙较早地阐述了四冲程内燃机的原理,但是,第一个研制出这种内燃机的人却是奥托,所以后来人们仍然一直把四冲程循环称为奥托循环原理。正是根据奥托循环原理,后人才制成了汽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