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程序
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该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行使婚姻管理和监督职能。审查的过程也是对当事人进行引导调解和说服教育的过程。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应准予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
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实施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参考资料: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
为什么要离呢?你们怎么不为孩子想想啊?当初你和你老公的美好爱情的结晶你们就这样不负责吗?但是话说回来,你和你老公如果真的是水火不相容的话还是离的好,那样对你们的孩子也好.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了,我也没有办过你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感觉还是在什么地方办的证应该是到什么地方去再办"回来".但愿你们能够和好!!!
真的一定要离婚吗?为自己?为他?还是为孩子?
离婚协议和其它协议没有什么格式上的不同,可以自己写,一般时到办结婚证那里去办,可咨讯一下街,不知孩子有多大,未成年他不可以不承担抚养责任的。
严重支持bingbingping66的回答
抚养权可以不要,但是抚养责任它必须要得
1、申请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该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行使婚姻管理和监督职能。审查的过程也是对当事人进行引导调解和说服教育的过程。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应准予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还有一点需要补充,抚养权可以不要,但是抚养责任它必须要得
支持
离婚协议上你最好争取多一些的财产,因为女人有钱才不会被男人看不起,自己多咱些钱为自己为女儿的将来都有好处。你一定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要他承担抚养责任,每月都要他给孩子一定的生活费和学费。千万别心软,否则你以后会后悔的。因为男人一旦变心,你就无法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