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全称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抗战,向国民党提出统一整编南方各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开赴华中敌后抗战的建议。经过两党谈判达成协议。同年10月1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布将湘、赣、闽、粤、浙、鄂、豫、皖八省边界地区(不包括海南岛)的中国工农红军游击队和红军二十八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周子昆为副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邓子恢为政治部副主任。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至江西南昌。全军共一万余人,下辖四个支队:第一支队,陈毅任司令员,傅秋涛任副司令员;第二支队,张鼎丞任司令员,粟裕任副司令员;第三支队,张云逸兼任司令员,谭震林任副司令员;第四支队,高敬亭任司令员。同时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以项英为书记,陈毅为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