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勾伊娜)据香港媒体报道,涉嫌外泄艺人“艳照”的某电脑公司职员史可隽,前日在香港九龙城法院被裁定三项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罪名成立。史可隽在接受香港媒体访问说,无论自己是否罪成,香港警方还是没抓到把照片放上网的“奇拿”。
“无论我明天罪名是不是成立,警方还是没找到把照片放到网上的人!我会用平常心去对待这宗案件。”被告史可隽在裁决前一晚接受香港媒体访问,首次剖白心声,指香港警方其实并没有抓到发布照片的“奇拿”。前日庭审时,裁判官指出,案中大部分证人诚实可靠,被告史可隽的行为违反对雇主的诚信,偷取客户资料,亦损害了雇主———即电脑维修公司对客人的诚信。虽然被告在案发时只有21岁,但不会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史可隽听到判决后很是失望。辩方律师则认为,几名控方证人为求独善其身,编出对被告极度不利的故事,于是被告不幸成为各人自保的牺牲品、事件中的受害者。
据悉,因本案涉及知名人士,史可隽一直担心人身安全,被捕后整整10个月躲在家中,仅去过律师楼,在家时不断看电视打发时间,今年初才稍敢出外逛逛。由于事件严重,案件已押后至下月13日宣判,被告仍被押至监房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