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如今已经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此,有关部门接连下达了各种规定,体现了一个“严”字。但是,荧屏上虚假广告还是屡见不鲜。
每当夜深人静之时,那些“瘦身”、“丰胸”的广告就在各家卫视摆起了地摊,拼命地吆喝,其广告词一听就知道是言过其实的夸张,令人难以置信。类似“你想多大,就能够多大”的丰胸广告,比比皆是,有些广告在情节的设置和对话上更是不堪入耳。这样的电视广告能够出现在各家卫视的荧屏上,关键还是经济利益的驱使。
在上海电视节“白玉兰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表示,国家广电总局将“严打”电视虚假广告,并整顿电视购物节目。任谦在论坛上还透露,国家广电总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条例,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宣传纪律、播放虚假广告的播出机构进行严打,违者将遭到停牌、停播等严厉处罚。此外,也将对广告进一步规范,对电视购物节目进行指导、管理和整顿,通过行业自律、签订自律公约来抵制不良、低俗的内容。“总之,希望通过综合手段,让媒体提升自己的公信力、美誉度、影响力,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这是主管部门对严打电视虚假广告表达的一种态度,也是顺应民心的举措。如同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样,对播出虚假广告的电视媒体有了具体处罚规定,这就从源头上阻止了虚假广告的传播通道。政策和法规的出台,虽然提供了“量刑”的依据,但是,对于虚假广告也要有一个识别的过程和责任的区分,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连带责任的处罚问题,至今还存在着如何界定的争议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不同看法。
荧屏播出广告,最起码的一点应该是言语与事实相符。其实,对有些荧屏虚假广告的识别并不难,关键还是在于媒体责任意识的弱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定,要严格执行。对荧屏上那些“丰胸”和“瘦身”等言过其实的广告,观众很有意见,应该狠下决心进行治理了,严打电视虚假广告先从深夜开始,电视媒体首先要清理自己的荧屏。
吴为忠(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