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楠楠)日前,历时一年半的范冰冰
状告某医院侵犯其名誉权官司终于尘埃落定,范冰冰获赔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昨天,范冰冰做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录制现场首谈整容案始末。范冰冰表示,案件中涉及到的河北“范冰冰”其实很无辜,而赔偿金将会用于公益事业。
美容院侵害名誉权
2007年9月,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在未经范冰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范冰冰整容暑期特别奉献”字样进行广告宣传。此后,范冰冰以侵权将其诉至法院。但医院称,广告中的“范冰冰”系河北一同名同姓的女子。不过,这位河北范冰冰整容的时间是2008年,而被告刊登的广告早在2007年就面世了。显然这个“李鬼”无法支持被告的陈述。
经法院最终认定,当代女子医院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范冰冰本人同意,利用其名人效应宣传医院的整形项目,使社会公众产生范冰冰曾整容的误判,损害了范冰冰的公众形象,降低了范冰冰的社会评价,对其名誉权构成侵害。法庭最终宣判原告范冰冰胜诉。
河北“范冰冰”无辜
对于案件牵扯出的河北“范冰冰”,范冰冰说:“我觉得案件跟这个女孩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她挺无辜的。因为被牵扯到这样的一个大家都关注到的事件里面来。其实她应该也遭受了很多痛苦,因为据说整得不好,让她感染化脓。她是个被无辜牵扯进来的人,毕竟还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不管是自愿接受还是被迫,我觉得怂恿做这件事情的人是不道德的。”
范冰冰称打这个官司是不想误导青少年,“很多学生看到‘范冰冰暑期整容广告’时,会真的以为我是在那里整容。我觉得我有责任澄清事实,以免年轻人上当受骗。”
对于最初索赔120万元,却只获得了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范冰冰称,金额不论多少,她都会捐给慈善事业:“我的想法比较简单,只要是维权判回来的钱,不管是多少,都可以放到在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范冰冰的基金里做一些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