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著名歌手臧天朔案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臧天朔因涉嫌授意百余人参加械斗,已被检方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与其一同被公诉的,还有包括其手下吕长春等在内的6名被告人,罪名分别涉及聚众斗殴罪和敲诈勒索罪。
检方对臧天朔的指控,主要是多年前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的那起百余人聚众斗殴案。
起诉书称,2002年10月间,臧天朔与孙宝和(已判决)在河北省廊坊市步行街合伙经营“朋友”迪吧,并于2002年底聘用吕长春为该迪吧日常负责的总经理。此后,臧天朔与孙宝和产生经济纠纷,孙宝和退出经营。
2003年6月20日晚9时许,孙宝和以索要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朋友”迪吧,遭到迪吧副总经理和几名保安的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遂与吕长春电话联系,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
随后,吕长春前往朝阳区安家楼臧天朔所经营的“有戏”酒吧,与臧天朔商议,并在臧天朔的授意下,纠集百余人持砍刀、铁管等凶器驾车到廊坊市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发生械斗。
在械斗中,孙宝和一方有一人被打死。2004年至2005年间,吕长春回京,在他的要求下,臧天朔将自己母亲名下的朝阳区一处房屋提供给吕居住。
公诉机关认为,此次事件中,吕长春和臧天朔均系首要分子,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