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武汉女孩童某前往北京当了“北漂一族”。一位好友介绍她去了一家电视购物公司,当电话推销员。后来她不想再干,就回到武汉。9月3日,她向记者报料,揭露电视购物的种种黑幕,期盼善良民众不要再上当。(见9月8日《武汉晚报》)
在我印象中,揭露电视购物陷阱的,武汉这名女孩并非第一人,他们在媒体上以亲身经历撩开了电视购物行业的黑幕,勇气可嘉,值得赞赏。
笔者平日特别爱看电视,相信每个观众都有一个同样的感觉——每天海量的电视购物广告,尤其是深更半夜,购物广告铺天盖地不论,而且一播就是很长时间,换一个频道,依然如此,由不得你不看。
仔细看看那些电视购物广告,确实特别诱人,产品一好百好,价格一降再降,说的天花乱坠,水能点灯,目的就是让观众心动之后立即行动,立马订购货物,因为有时间限制与数量限制,唯恐晚了一步,被其他人买走。由于在正规的电视台做广告,许多上了“星”的电视台本来收视率就很高,因而被迷惑的观众不计其数,好在本人明察秋毫且具有一定的“免疫力”,从不为某些产品所动,但全国这么大,对某些商家来说十网打鱼有一网收获就足矣,电视购物越来越火得原因或许正在于此。
电视购物并非洪水猛兽,电视台承接此类广告本身也没有什么过错,问题是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有没有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作出硬性规定,被电视购物蒙骗的消费者,其损失理应由相关电视台赔偿,以此督促电视台把好广告源头,此乃上策也!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