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肖姗姗)昨(10)日,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总局明确要求今后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
在播出内容方面,总局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控制。其中,烟草制品、处方药品、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以及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一律禁止播出。同时还禁止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在公众用餐时间,不得播出治疗皮肤病、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妇女卫生用品广告。酒类广告则受到了播出限制。
对于这些规定,四川电视台总编室表示,现在暂时没有接到相关书面通知,一旦文件下达,他们将依照规定进行相关安排,“该调整的调整,反正严格执行!”至于广告方面可能造成的损失,川台表示会寻找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