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华视传媒(Nasdaq: VISN)对外宣布,以1.6亿美元并购数码媒体集团 (DMG)。如果成功,华视传媒将整合资源,形成全国最大的地铁公交全覆盖的移动电视经营网络,占移动电视终端总量的70%以上。这是继9月30日新浪合并分众由于商务部否决而正式流产后,新媒体行业内涌现的又一个较大的并购行为。
据华视传媒委托的易观国际发布的移动电视市场行业报告显示,2009年上半年度,移动电视市场厂商收入份额前三名与同期相比发生了一定变化,华视传媒仍据第一,市场份额达到50.7%,巴士在线则超越世通华纳位居第二,占18.0%,世通华纳市场份额为15.5%。华视传媒在市场收入和终端数量上均排名第一。
此报告虽然得到了业内人士的一致质疑,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华视传媒的市场份额。在并购国内最大的地铁电视运营商DMG后,华视传媒将垄断国内的移动电视行业。而近日华视传媒在杭州和厦门又拓展公交移动电视资源,将进一步加剧这种趋势。
竞争对手积极应对
此次并购如果成功,华视传媒将在移动电视领域达到了垄断的份额,在行业内一石激起千层浪。据悉,移动电视行业的其他运营商可能向商务部提出反垄断申请,对这一并购行为提出质疑,因为在绝对的垄断下,将不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定价机制。
转向买方市场,广电系统或处于弱势地位
当前交通移动电视的供应方,主要是各个城市的广电系统以及当地的交通经营单位,但当市场中出现垄断,只有一家运营商有能力购买时,移动电视的卖方市场将转向买方市场。广电管理部门对于移动电视的定价权、广告控制能力将被极大的削弱,而华视传媒的议价能力和谈判的回旋余地会大大增强。
例如,在今年上半年,华视传媒和DMG同时竞标上海地铁13条线路的为期5年的移动电视广告代理权,两家运营商你追我赶,最终以DMG耗费8亿之巨胜出。此次,DMG被华视收购后,如果旗下的各个广告公司与上海地铁运营部门以毁约为要挟,提出重新定价,地铁运营公司将处于非常尴尬的处境。因为华视传媒已是国内独家经营地铁电视的运营商,地铁运营公司没有其他公司可以商谈。由于一年的代理费用就达到了1.6亿美元,一些较小的代理公司也没有能力来代理,这时地铁经营部门只能被迫就范。至于其他城市的地铁资源,同样可能如此。
从这个角度来说,广电系统也很有可能站在反垄断法的角度,反对这项并购。
广告主为并购买单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但此项并购后,华视传媒将在交通移动电视领域占垄断地位将会使移动电视逐渐偏离市场真实价值,违反市场竞争规则,同时,华视为缓解并购后带来的成本暴长的问题,必将进一步提高广告价格,把运营成本转嫁到广告主身上,并最终可能再次转到消费者买单。这样移动电视就失去了新媒体高效率、低成本的特性。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国内移动电视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