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谈起诺拉·琼斯(Norah Jones)肯定还有不少人津津乐道她在2002年发的那张准爵士专辑《Come Away with Me》,的确,对于任何一位新人来说,有这么一张惊世骇俗的专辑都是十分幸运的,这张专辑让当时还只有二十三岁的诺拉·琼斯拿走了当年“格莱美”份量最重的奖项,“年度专辑”。凭借这张处女专辑诺拉·琼斯就成了超级明星,当时人们给她的定位是爵士女声,首先是因为她的东家是爵士厂牌Blue Note Records,再次她当时的热门歌曲《Don't Know Why》也的确是爵士味道,至此人们就把诺拉·琼斯定为下一位爵士新星。其实,包括“格莱美”的追捧在内,当时人们对她的“疼爱”多少有些一厢情愿,他们需要的不是诺拉·琼斯,而是一位爵士歌手,因为美国人太希望再出现一位埃拉·菲茨杰拉德(Ella Fitzgerald)或者雷·查尔斯(Ray Charles)式的人物,来填补当今歌坛的空缺。诺拉·琼斯的出现让他们喜出望外,一听是销魂的歌声,都来不及判断她是真爵士还是伪爵士就将其推上爵士的宝座,就这样诺拉·琼斯被爵士了。
对诺拉·琼斯的这种感觉就相当于国内歌坛里出现王若琳时歌迷们的强烈反应——爵士!女伶!其实,真是这样吗?
人们喜欢的是《Don't Know Why》,而不是诺拉·琼斯。现在看来诺拉·琼斯并不是专门为爵士而生的,她对Billie Holiday等老一辈爵士的致敬在《Come Away with Me》里是个开始也是个结束,从第二张专辑《Feels Like Home》(2004年)开始,诺拉·琼斯就已经离开爵士,开始转向乡村等风格。这种突变对于许多期望看到下一个埃拉·菲茨杰拉德的歌迷来说确实是个损失,但对于诺拉·琼斯来说却是好事,其实《Come Away with Me》并不能算是专属于诺拉·琼斯的专辑,其中只有三首歌手出自她个人之手,所以,万众捧月的并不是诺拉·琼斯自己。寻找自我比寻找爵士更加重要,如果说《Feels Like Home》和《Not Too Late》(2007年)两张专辑还没能改变人们对诺拉·琼斯就该是爵士的“偏见”话,那么2009年这张《The Fall》会让所有人明白,其实,诺拉·琼斯一直都有颗,独立的心。
《The Fall》的制作班底均为独立配置,制作人曾经跟Kings Of Leon,Tom Waits还有Modest Mouse 合作过;合作乐队里则是请来了给Beck、REM、Erykah Badu 还有Al Green 打过鼓的鼓手,以及给Tom Waits 和 Elvis Costello弹过吉他的吉他手,这样的阵势说明诺拉·琼斯的音乐已经脱离爵士过去时,步入独立进行时。独立跟爵士相比,算是相当大的“实验”,但这并不是冒险,因为如今的独立音乐才是最大的“流行”音乐,尤其在美国,独立音乐正在以燎原之势笼络着广大年轻人的心,当美国总统奥巴马都跟独立音乐相得益彰的时候,你会明白独立音乐已经成为这个国家的“同一首歌”。所以诺拉·琼斯唱独立时的听众只可能比唱爵士时更多,不会更少。从爵士的《Come Away with Me》到乡村的《Feels Like Home》,再到独立的《The Fall》,这个看似跨度很大的转变对于诺拉·琼斯来说并没有撕心裂肺的取舍,她不需要舍弃自己的特色,也不必增加别人的特点,从做派上诺拉·琼斯一直都是爵士的范儿,很优雅,很温情,无论唱什么总是稳稳当当还不失浪漫,她只需要将爵士的钢琴换成独立的吉他,就轻轻松松地完成从爵士到独立的“蜕变”。而且这样带着爵士味道的独立音乐会让爵士迷和独立迷都是上瘾,分不清哪里是爵士,哪里是独立,诺拉·琼斯的心已归独立,但风范依然是爵士,比如《The Fall》中的首波单曲《Chasing Pirates》,虽已是独立音乐的架构,但诺拉·琼斯的爵士感觉没有丢掉,这就是一位歌手的气场。
虽然《Come Away with Me》让诺拉·琼斯一夜成名,但她的歌曲却不并没有速效功能,她的唱法注定了歌曲需要慢慢品味,《The Fall》里悠慢节奏的歌曲需要花上一周,甚至是一个月的时间来消化,慢慢地你眼前浮现的不再是埃拉·菲茨杰拉德等爵士女伶,而是Fiona Apple这般独立女生的影子。最后还剩下一个问题,三十岁的诺拉·琼斯唱完独立之后还会怎么变?对此似乎并无定论,也许她会再次唱起爵士,毕竟年纪大了爵士的感觉会更加到位;也或者她会一狠心把老东家炒了,自己另起炉灶,做一个真正的独立乐手。关于诺拉·琼斯,似乎就是这样迷一样的让人琢磨不透。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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