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锋形象怎能胡乱用
雷锋是中国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是社会道德的楷模。但近日在长春市西安大路附近一售卡亭却用雷锋头像做代言,这一举动引来市民们的争议。
售卡亭打出“雷锋”招牌
张贴雷锋头像海报的是西安大路与光明路交会处的一个售卡亭,在亭门旁边贴着一张约一米长雷锋身穿军装、头戴军帽、昂首挺胸的形象海报,上面还有毛主席的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海报的下面是售卡亭打出的一些针对某些人群的优惠项目。
昨日14时,记者来到这个售卡亭,正赶上亭主挂牌。亭主宋先生说,售卡亭是7月1日开业的,“用雷锋头像做代言的创意是我想出来的,我们想告诉大家我们这里是诚信经营,像雷锋一样为大家做好事。”但问及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他说:“没有什么部门审批。”
多数市民不赞成这种行为
该售卡亭用雷锋头像做代言的大海报一贴出,便引来不少路人议论。退休干部冯老先生认为,用雷锋做商业代言,这与雷锋为民义务做好事的风格和基调是不一致的,不应将雷锋的形象挂出来。退伍军人张先生说:“我反对用雷锋做商业代言,虽然那个售卡亭也打出一些针对一些人群的优惠服务,我还是觉得不该用英雄人物的头像做自己信誉的保证。”被采访的30个市民中,多数人不赞成这种做法。
工商部门:此举不恰当
吉林省工商局广告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禁止用领导人的题字、题词做宣传。这个售卡亭将毛主席的题词用来做宣传是不行的,另外把雷锋头像和服务项目放在同一张海报上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