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与我的定婚女友结婚,是否有权要回我当初给女方的定金。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8-2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我与我的女友一直磨合不好,现在我不想结婚了,但我们已定婚,定婚时女方要了我的一万五千元,现在如果我决定不要这段感情了,不结婚,我是否有权索要回我当初的定婚金???//

急切,在线等!!!!!

參考答案:

可以要回当初的定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请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的情况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因此可以要求退还。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